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海林 通讯员 侯晨光
6月18日,十三届安阳县委第十二轮巡察集中反馈会召开。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安小丽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第十二轮巡察工作汇报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五章《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宣读了《关于十三届安阳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发现突出共性问题通报》文件,县委第十二轮被巡察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等7个单位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抓好巡察整改是检验被巡察党组织“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把抓好县委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全面认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逐一整改销号。集中整改,确保成效。在集中整改期间,要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迅速行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长效整改,巩固整改成果。要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要注重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用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县委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宋军锋、段振兴、乔志红出席会议。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巡察办副主任以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县委第十二轮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副职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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