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喜讯传来,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成功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这一消息在行业内外引发广泛关注。这一荣誉不仅是对鲁花集团过往成绩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有力鞭策。

“全国文明单位”这一称号,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极具分量,评选标准极为严苛。获此殊荣的单位,需全方位展现出卓越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涵盖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协同发展,且成绩斐然,获得群众的高度认可,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鲁花集团作为山东省粮油企业中的唯一代表获此荣誉,无疑是其实力与口碑的有力见证。

党建引领下的价值底色:将“人民”融入企业基因

回首鲁花集团创立之初,便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企业发展的血脉之中。多年来,企业在党建引领下,坚守“明道多德,利人为公,先爱他人,以德取得”的企业价值观,实现了生产经营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双丰收,走出了一条高质量发展之路。在推动产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国民健康、保障国家粮油安全等方面,鲁花更是不遗余力,展现出民营企业的担当与力量。

鲁花的企业文化,处处彰显着“为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创始人孙孟全自1986年创建鲁花植物油厂时,就将这一理念作为企业发展的根基。在他看来,“为人民服务”既是作为共产党人的初心,也是企业发展的正道——企业只有永远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才有成功的可能性。为此,“为人民服务”醒目地镌刻在鲁花办公楼外墙,“产业报国,惠利民生”成为企业矢志不渝的发展宗旨,“绝不让消费者食用一滴不利于健康的油”的承诺,更是体现了鲁花对品质的执着坚守,为企业发展确立了清晰的价值导向。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构建企业文化价值体系

正是在“为人民服务”理念的驱动下,鲁花以让中国人吃上干净、安全、浓香、健康的高品质食用油为目标,全力投入科技创新。从默默无名的小厂,逐步成长为年产值数百亿元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2007年,鲁花集团党委成立后,迅速将“坚持党的领导”写入公司章程,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号召,结合企业实际,构建起了完善的企业文化价值体系,涵盖“鲁花战略经营之道”“鲁花的企业精神”等一系列理念与规范。为推动这些理念深入人心,鲁花坚持每日组织早学习、开展全员党课,并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培育员工树立正确价值观,激励大家踏实做事。就像孙孟全所要求的,把鲁花建成一所培养人的大学校,“把大家培养成德才兼备的人,对社会、对国家有更大贡献的人”。在鲁花文化的熏陶下,优秀人才不断涌现,为企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使其成长为中国粮油产业的佼佼者。

从制造到创造:以创新守护国民“油瓶子”

作为生产型企业,鲁花将“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巧妙融入生产经营,提出“先爱”与“创新”两大行动纲领。“先爱”即先爱他人、主动付出,怀着这样的爱心,企业自然会将消费者健康放在首位,也有了创新的动力源泉。1992年,鲁花在艰苦条件下,历经6年钻研,独创“5S纯物理压榨工艺”,成功解决传统工艺的安全隐患和化学残留问题,填补了行业空白,推动我国重新修订花生油国家标准,鲁花也因此荣获“国家发明专利”“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多项荣誉,打响了鲁花品牌。2009年起,鲁花积极与科研院所合作,成功培育出“高油酸花生”新品种,不仅提升了花生品质和产量,保障了花生油的品质与安全,还推动了我国花生良种的更新换代,有力捍卫了中国“油瓶子”的安全。如今,面对消费者对品质生活的更高追求,鲁花将品质把控与创新拓展至调味品、米面产业,形成多元化发展格局,为优化国民饮食消费结构提供了更多优质选择。

构建产业生态链:助农惠农切实践行社会责任

鲁花始终秉持“利人为公,以德取得”的核心价值观,在发展企业的同时,不忘回馈社会。高油酸花生经济价值高,鲁花以此为依托,在山东、河南、江苏、辽宁、内蒙古等地建设种植产业集群和原料基地,创办专业合作社,探索出“土地流转有租金、进厂务工有薪金、产品收购有底金、合作入股有红金”的共同富裕“四金”模式,带动500余万贫困户增产增收,助力乡村振兴,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此外,鲁花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累计捐资上亿元,用于教育、医疗、救灾等多个领域。从2020年向湖北、山东捐赠2000万元用于公共卫生事件,到2022年河南暴雨灾害中紧急支援400余万元物资,鲁花用实际行动诠释企业担当,被国家民政部授予“最具爱心捐赠企业”称号,荣获“中华慈善奖”。

此次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为鲁花集团的发展历程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站在新的起点上,鲁花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耕主业,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与服务水平,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大步迈进,为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