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兴和县省道

S223线106公里至175公里路段

启用移动测速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超速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兴和县交管大队决定在事故多发路段启用移动测速设备,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移动测速路段和限速值:

省道S223线106公里至175公里,限速80公里/小时

二、设备启用日期:

自2025年6月25日零时起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交管大队
2025年6月18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