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金桥街道办事处、东丽同城广告传媒

强制拆除公告

针对天津市东丽区金桥街道龙港里小区1号楼北侧违法建设一案,我街道已依法履行了立案、调查、责令限期拆除、催告等法定程序,因违法建设人张德新(身份证号码为:3724311971****5012)逾期未拆除上述违法建设,我街道已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公告,我街道于2025年6月12日对上述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