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
将开展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升级工作
具体时间为
6月20日23:00至6月21日6:00
升级期间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
将无法办理医保结算
详情如下↓↓
全省参保人员:
为持续完善优化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业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将开展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升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时间
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23:00至6月21日(星期六)6:00(共计7小时)。
二、影响范围
升级期间,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将无法办理医保结算。同时,医保码展码、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云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等将暂停服务。
三、温馨提示
升级期间,如需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先办理入院手续,待系统升级完成后再补录就医信息,办理医保结算。请广大参保人员合理安排相关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编辑:韩玉婷
值周:胡亚玲 杨丹妮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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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机动车排放检验常见的违法情形——采样探头插入深度不满足标准要求,采样管路泄漏、弯折、堵塞,以及踩踏取样管、稀释样气、连接无关物品等人为干扰采样
该行为属于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依法应当行政处罚。
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污染环境罪;如果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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