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管理香港、加强中央人民政府对于香港特区的指导以及促进香港同大陆之间的联系交流,我国中央人民政府专门在香港设立了“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香港“中联办”)。香港“中联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能机构,规格级别是正部级,也是目前中央四个驻港机构之一(另外三个机构分别是驻港国安公署、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解放军驻港部队,其中驻港部队是正军级,驻港国安公署、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则是副部级)。所以,在中央驻港机构中,香港“中联办”毫无疑问是“领头羊”、“领导协调者”。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中联办”的最早前身正是大名鼎鼎的“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成立于1947年5月。虽然从名字上看,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似乎只是个普通的媒体机构,但其实际上却是中央政府派驻香港的职能部门,拥有“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最高代表机构”的重要身份。而在香港尚未回归祖国怀抱之前,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一直履行着中央赋予的各项职责,是祖国大陆和香港保持沟通联系、促进交流合作的重要纽带。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之后,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依旧继续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两年后的1999年7月2日,香港特区政府当时也在《政府宪报》上公布: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区设立的机构之一,这也标志着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官方身份进一步巩固。
也是在同年12月,即1999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决定: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升格并更名组建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仍旧是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驻港工作机构,级别明确为正部级。
与此同时,中央还结合工作实际新增赋予香港“中联办”五项职能:一是联系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二是联系并协助内地有关部门管理在香港的中资机构;三是促进香港与内地之间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联系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增进内地与香港之间的交往,反映香港居民对内地的意见;四是处理有关涉台事务;五是承办中央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领导班子构成方面,香港“中联办”设有一位主任、四位副主任、一位秘书长,其中香港“中联办”主任还同时兼任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等职务。
在内设机构方面,香港“中联办”设有办公厅人事部、宣传文体部、协调部、研究部、社团联络部、社会工作部、经济部、教育科技部、台湾事务部、青年工作部、法律部、机关工作部、信息咨询室、保安部、警务联络部、行政财务部、信息中心、港岛工作部、九龙工作部、新界工作部、北京联络部、广东联络部和深圳联络部。
自香港“中联办”及其前身“新华社香港分社”成立运行以来,在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在各种错综复杂环境的干扰下,其都能牢牢守住阵地、站好岗位,并且始终按照中央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工作,从而为新中国的发展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为香港回归祖国及回归后的繁荣稳定、为“一国两制”的贯彻落实做出了不可磨灭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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