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几个朋友聚在一起吃个烧烤喝个啤酒,很惬意,酒后散场,朋友骑着电动车扬长而去,不料晚上收到朋友吐槽,酒后骑电动车被处罚了,他有点懵。众所周知,酒后禁止驾驶机动车,那么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吗?

一、电动车分类和定性

电动车,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广义上我们说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如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则属于非机动车;如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则属于机动车。

二、酒后驾驶行为定性

根据血液中酒精含量,酒后驾驶行为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触犯刑法。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 19522-2024):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的,属于饮酒驾车;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及以上的,属于醉酒驾车。

三、禁止醉酒驾驶电动二轮车

饮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不认定交通违法,但骑行危险程度高,易发生意外;醉酒骑电动自行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版)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不得醉酒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正版)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四、禁止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

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饮酒驾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涉嫌刑事犯罪,驾驶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按照机动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正版)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五、小区、停车场“路段”定性

小区、停车场等路段如果对外开放不限行或仅登记后放行,大概率被认定是“道路”,一旦醉酒驾驶就构成违法犯罪。不过这种驾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高检发办字〔2023〕187号)第五条 醉驾案件中“道路”“机动车”的认定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道路”“机动车”的规定。
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居民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是否认定为“道路”,应当以其是否具有“公共性”,是否“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作为判断标准。只允许单位内部机动车、特定来访机动车通行的,可以不认定为“道路”。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高检发办字〔2023〕187号)第十二条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意见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三)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
(四)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

六、各地规定

(一)深圳市

在深圳市,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是交通违法行为。其中,首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罚500元;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罚1000元;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罚2000元;曾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罚2000元。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2019年修正版)第十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北京市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18年修正版)第八十九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罚款:(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

(三)广州市

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处警告或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醉酒驾驶
第二十七条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查处超速行驶的,应当查明原因,有非法改装、加装、拼装导致超速等违法行为的,按照职责分工将信息线索移交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四)云南省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2年修正版)第七十四条: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二)醉酒驾驶的;
违反第二项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