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部署要求,争创全国首批百家“枫桥式人民法庭”,宿迁中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工作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提升人民法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注入司法能量。近日,宿迁中院组织开展首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评估验收活动,活动中各法庭充分展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即日起,本微信公众号对首届参评的六家人民法庭创建成果进行展播。
今天,跟着小编感受泗洪法院界集法庭《“枫”来潮起正当时,法“治”同携启新程》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综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部署要求,泗洪法院界集法庭紧扣“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主题,制定具体创建实施方案,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第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申报活动,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拧紧思想“总开关”
加强政治建设,落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忠诚教育、形势教育,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庭队伍。
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红桃法韵”创建品牌,与上级法院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列为“书记项目”,实现审判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获评全县首批“红书房”学习阵地。利用全县“5102”便民服务日,组建“党员先锋队”“五星红”志愿服务队,进村居、进学校开展“典亮生活”普法活动,提供法律咨询。
形成良好的发展局面
二、狠抓第一要务,跑出办案“加速度”
创新建立调审同步衔接速裁模式,案件办理质效提升明显,审执一体工作有序开展,工作经验在全市刊发推广,连续8年无超长期案件,近两年新收民初案件、诉前调解案件以及上诉率持续下降,调撤率稳步提升。
三级过滤,调解工作提前介入
01
在法庭成立由“1名审判员+1名法官助理+1-2名书记员+1名调解员”专门团队,通过调解员、法官助理、法官不同维度对案件进行剖析,繁简定位更加精准。
两端发力,诉中调审同步衔接
02
新模式下,对调解不成功的,如双方当事人无异议,则当场完成民初立案、缴费、送达、排期,审判员当天即可组织双方开庭审理,有力压降当事人诉讼成本。
一体跟进,判后严防衍生诉讼
03
对当事人欲上诉案件,由调解员、法官助理、法官一体跟进,再次就案件进行释明和剖析,该举措在一审程序与二审程序、执行程序中间设置闸口,有效阻断“案生案”,压降案件比,力争纠纷实质化解。
三、加强多元解纷,找出矛盾“最优解”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工作要求,创新建立“1234”工作法。
1
做好一个把关,建立法庭指导工作机制
法官以网格员身份分配到辖区69个村居,每月赴村居至少开展一次对接指导。
2
确定二项考核,压实基层调解主体责任
联合乡镇对村居和调解员进行二项考核,一是考核村居的“无讼村居”创建情况、与上年度相比涉诉案件下降率;二是考核调解员调解案件成功数、自履率。
3
突出三类案件,释放法官调解解纷效能
对“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每案必先行调解,制定要素式调解方案。如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是调解员必到田间地头实际勘查;二是邀请村居干部共同参与调解;三是调解协议不得影响当季作物收获。
4
选聘四方人员,推进特色调解处置实效
选聘驻庭调解员,成立“老乔调解工作室”,该调解员年调解案件约350件,获赠锦旗近百面,被省法院、省司法厅评为“派驻法院优秀人民调解工作室”。选聘红色调解员,成立“红色调解驿站”,从烈士后代中选聘调解员3人。选聘特邀调解员,邀请6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特邀调解员,每月到“法庭联络站”开展调解工作。选聘律师调解员,进驻律师调解工作站。
四、延伸审判职能,当好治理“排头兵”
积极推动“两个枫桥式”共创的同时,利用地方传统文化特色让纠纷“止于未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融合法庭,与辖区全部乡镇签订“枫桥式人民法庭”与“枫桥式村居”共创协议,明确共建目标内容等重点,实现辖区有条件的村居全覆盖,开展“百案百村行”活动。
借力地方乡贤文化,挖掘明代三部尚书金纯事迹中的法治因子,将乡贤文化传承与指导村规民约相结合,依托“审务进社区 法官进网格”等活动,推进村规民约与民间借贷利息上限规定、赡养老人义务条款等法律规定相衔接,已指导辖区村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五、坚持司法为民,提升群众“满意度”
开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将便民服务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流程。
01
诉前
设立专职导诉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等服务,让“法庭多服务,群众少跑腿”。
02
诉中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庭审模式,对异地当事人通过“在线庭审”办理案件,有力压降当事人诉讼成本。
03
诉后
加强执前督促,强化判后答疑、督促履行,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六、坚持强基导向,筑牢队伍“压舱石”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对照诉讼服务配置标准完成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升级,实现诉讼服务城乡一体化、无差异。大力推进两庭建设,建成标准化人民法庭,法庭办公环境和群众诉讼环境有力改善。
按照“1名审判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模式,配强法庭审判力量,借助开拓者人才培养计划,全力打造法庭人才培养体系,5名法庭干警入选开拓者成员名单,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根据法庭工作实际,定向招聘法庭辖区书记员和调解员,充分发挥人熟、事熟、路熟优势,提升工作效率。
加强司法安全,与辖区派出所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人民法庭工作专门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与党委政府签订共建协议,定期就矛盾纠纷化解情况与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在乡镇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中获评“特别贡献奖”。
来源:泗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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