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发布“(滨海新区)古林街上古林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滨海新区征告字〔2025〕002号)”,根据公告,拟征收古林街上古林村集体土地,用于津滨大(挂)2023-8号(东大荒地块)配套项目-海景十路、港东十一道工程建设,用地面积约0.7402公顷。

公告全文如下↓

征收土地预公告

滨海新区征告字〔2025〕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古林街上古林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关于津滨大(挂)2023-8号(东大荒地块)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滨审批一室准〔2024〕469号)、《关于调整津滨大(挂)2023-8号(东大荒地块)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滨审批一室准〔2024〕845号),用于津滨大(挂)2023-8号(东大荒地块)配套项目-海景十路、港东十一道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土地四至范围见附图,用地面积约0.7402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古林街道办事处、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区农业农村委会同上古林村集体经济组织,赴拟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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