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通报一起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例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党员、公职人员牢固树立纪法观念,自觉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6月20日,丽江永胜县纪委监委通报一起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例,详情如下。
永胜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五十一)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永胜县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汤志宏,中共党员,永胜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高级工程师,2025年6月15日20时50分,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永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胜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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