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期禁毒小课堂讲解了 依托咪酯、右美沙芬两种新型毒品,多用于个人吸食,本期 不法分子不是自己吸或自己吃了,改成喂别人吃了。
唑仑类、西泮类等药品因具有良好的镇静安眠效果,成为失眠、抑郁患者的选择,我国对该类药品大部分按照国家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三唑仑因具有较强的成瘾性,被列为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三唑仑,又名海乐神,因具有较强催眠、镇静、抗焦虑作用,易被不法分子溶解在酒水或其他饮料中供受害人饮用,待受害人失去意识后实施猥亵、强奸犯罪,因此三唑仑又被称为“迷药之王”。
在国内严格的监管下,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投向了境外,利用他人代购相关药品,通过走私入境方式在国内贩卖、使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实际案例】
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10mg心身安定剂”、“0.25mg日医工”、“蓝色日本安眠药”系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的情况下,通过他人在日本代买,后以国际快递虚假申报走私入境的方式向被告人罗某某等人贩卖。罗某某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上述药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以牟利为目的,向他人贩卖。事后,查获的上述药品中检出三唑仑、氟硝西泮等成分,被告人刘某某、罗某某等人均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依法审理,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供稿:刑一庭
编辑:张 澜
审核:陈志强
审定:张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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