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6日,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对宿州市立医院给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其中,公示显示,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使用的医疗器械(玻璃体温计),在为患者测量体温后,水银汞柱出现自动下滑问题,未立即停止使用

来源 |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编辑 | 靳晓宇 责编 | 黄澎 审核 | 马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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