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一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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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简要情况

2025年6月7日15时许,游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大道二段与隆平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相对方向李某驾驶的二轮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13日死亡。

事故当事人存在的问题

1.游某存在驾驶机动车在路口左转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违法行为;

2.李某存在驾驶摩托车未走最右侧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

在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

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

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

因为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

转弯车速度慢,车流相对较小

摩托车驾驶人应该注意

驾驶摩托车应该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在只有一条车道的道路上应靠右行驶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用规范的出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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