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内城刑事法院的被告席上,28岁的邹镇豪面无表情地听着判决。他身后的旁听席,一位受害者紧握双手,指甲深深掐入掌心。

“你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年轻人,在外人眼中,你光鲜体面、志向远大而且风度翩翩,但这层精心营造的魅力伪装,掩盖了你是一个性掠夺者的本质。”2025年6月19日,主审法官罗西娜·科蒂奇当庭对邹镇豪说。

宣判时,邹镇豪毫无反应。

法庭判处这名中国籍博士生终身监禁,至少服刑24年方能假释。超过七万人同时在线观看了这场庭审直播,见证了英国史上最严重的性侵系列案件的审判结果。

当邹镇豪提出“愿意接受化学阉割换取减刑”时,法官当场驳回。这一刻,旁听席上传来压抑的啜泣声,那背后是被这个精英面孔摧毁的人生。

“性掠食者”

邹镇豪生在广东省东莞市,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自2017年开始,就读于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2019年秋天,邹镇豪开始在伦敦大学学院攻读机械工程博士学位。

在同学眼中,他家境优渥:住在月租4000英镑的高级公寓,戴着劳力士手表,满柜名牌服装。很少有人知道,这个精心打造的形象背后,隐藏着一个跨国性犯罪网络。

警方调查发现,邹镇豪做过医美整形和植发手术,塑造出“可靠留学生”形象。他通过社交平台、约会软件和学术场合接近目标,以“切磋学业”或“喝饮料”为由将女性诱骗至住所。

在伦敦南部象堡的公寓里,他准备了特制饮品。一杯绿色鸡尾酒,一杯纯威士忌——多名受害者回忆中都有这致命的一杯酒。

2023年5月,受害者小兰在邻居家被邹镇豪以“迟到罚酒”为由,灌下350毫升纯威士忌后意识模糊。“我的手机应该已经关机了,无法报警或者喊朋友过来。”小兰的记忆碎片中只剩下尖叫、撞墙的片段,“不排除他有给我下毒品的可能。”

警方在搜查中发现了GHB等迷药——这种被称为“约会强奸药”的液体,在受害者体内代谢迅速,成为证据链中最难固定的环节。

邹镇豪的公寓安装了多个隐藏摄像头,床头小型相机巧妙对准床铺。

上千小时录像与“战利品”

2023年11月,一名受害者鼓起勇气报案,伦敦警察突袭了邹镇豪的住所。警方打开他的电子设备时,数字取证人员被1270段影像淹没——总时长超过1660小时的视频库中,包含58段明确记录的强奸过程。

“被告是我们见过最猖狂的罪犯之一。”警官理查德·麦肯齐表示,“这些视频按日期精心编码,就像他的私人收藏馆。”

在衣柜深处,警方发现了一个盒子,里面存放着每位受害者的个人物品:耳环、口红、内衣。这些都是邹镇豪的“战利品”,标志着每次“狩猎成功”。

“醒来那一刻,他正在强奸我。”在法庭陈述中,一位受害者回忆2021年的恐怖经历,“那一刻永远刻在我的脑海里。我至今仍遭受偏头痛、身体疼痛。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拼命洗净自己的身体。”

另一名2023年的受害者,描述创伤如何侵蚀她的生活:“每当闭上眼,那些画面就像噩梦般重现。我唯一的信念就是:如果他再敢犯案,我会竭尽所能把他送回监狱。”

法庭向陪审团播放了被控的10宗强奸案的视频,主审法官科蒂奇称,部分陪审员因“令人极度痛苦”的画面而落泪。视频显示,有女性恢复意识后哀求他停手。

10名受害者中,有七人系2022至2023年邹镇豪在中国时遭其强暴;两人于2019或2020年在伦敦市中心布鲁姆斯伯里区的公寓遭受侵害;一人于2023年5月在位于伦敦象堡的住所遭侵害。

化学阉割”闹剧

2025年3月,经过四周审判,陪审团裁定邹镇豪28项罪名成立:包括11项强奸罪、3项偷窥罪、10项持有极端色情图像罪、1项非法拘禁罪以及3项持毒意图性侵罪。

有两名受害者在庭审中提供了证据,另有24名认为自己遭性侵的女性,对3月邹镇豪被定罪后伦敦警察厅发出的征集公告做出了回应。

警方表示他们得到了中方的协助,包括安排一名受害者通过视频连线从中国作证。

庭审中最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在量刑听证阶段。邹镇豪突然提出愿意接受“化学阉割”以换取减刑,试图利用英国2025年5月生效的新规——该规定允许性犯罪者通过药物去势获得刑期减免。

法官科蒂奇当场驳回了“化学阉割”请求。她洞察到这个提议的本质:“出于策略性自保,而非悔罪。”

司法精神评估报告揭露了更深层真相:邹镇豪的犯罪核心动机是控制欲而非性冲动。“化学阉割”虽能抑制睾酮水平,却无法消除将女性视为玩物的权力瘾。即便失去性能力,他仍可能使用其他手段实施侵犯。

“我很难证明我去他家喝酒这个信号,是不是代表我愿意跟他发生性关系。”一位受害者曾对BBC解释自己为何没有立即报警。这种困惑在法庭上被邹镇豪扭曲为“自愿角色扮演”。

陪审员们观看部分录像证据后,法官破例允许全体陪审员未来20年豁免陪审义务——这些影像的残酷性足以造成长期心理创伤。

跨国犯罪与法律鸿沟

警方声明中透露着一个惊人事实:自案件曝光,已有24名受害人主动联络警方,实际受害人数可能超过60人,而且有相当比例的案例发生在中国。

“这起案件横跨英中两国,规模庞大。”麦肯齐警官坦言调查面临的特殊挑战。在邹镇豪手机中,警方发现了涉及中国犯罪现场的视频证据,但中英两国在性犯罪认定上的法律差异成为追诉障碍。

英国法律强调“积极同意”(affirmative consent)原则,要求必须获得明确、自愿的性同意。而中国《刑法》仍侧重考察是否存在暴力、胁迫等明显反抗证据。

这种差异导致下迷药强奸案的受害者,在中国面临更大举证困难——当药物导致受害者无力反抗时,“不明显反抗”常被误解为默许。

法律程序差异同样显著。英国警方在邹案曝光后主动呼吁潜在受害者报案,已收到24名新增受害者联系;而中国受害者需自行提起刑事自诉,立案这一关可能就通不过,何况跨国取证面临重重障碍。

为什么如此多受害者长期沉默?司法体系中的结构性困境成为关键因素。

“我当时并不了解这个情况是能报警的。我以为首先要有证据,其次要实质发生了什么才能报警。”一名在邹家险遭强奸的女性说。这种认知差距使许多受害者保持沉默。

性同意举证责任倒置的缺失使受害者陷入困境——她们常被质问“为何不立即报案”,但创伤反应可能表现为记忆碎片化,这在法庭反询中易被解读为“不可信”。

英国强奸案定罪率仅1.3%,受害者常面临“完美受害者”拷问:必须证明反抗、及时报案、记忆清晰。而现实中,创伤反应可能导致延迟报案;证据易灭失(如清洗身体);证词可能因创伤而不连贯。

制度反思

邹镇豪案如同一面多棱镜,折射出全球性暴力防治体系的漏洞。当法官宣布最低刑期24年时,法庭内外的思考已超越个案本身。

在证据规则方面,比利时等国的创新值得借鉴:允许受害者通过视频作证,避免面对施暴者的二次创伤;引入“创伤知情”陪审团指导,解释为何受害者可能延迟报案或记忆模糊。

法律定义上,加拿大等十余国已采纳 “只有同意才是同意”模式——将同意定义为自愿、积极和持续的参与,沉默不等于同意。这消除了“不明显反抗”的法律灰色地带。

对于跨国性犯罪者,欧盟建立的性犯罪者数据库提供了跨境监控方案。但亚洲尚未建立类似机制,使邹镇豪这类罪犯得以在国界间流窜作案。

民事追索权成为受害者最后的救济途径。在英国,受害者可通过刑事伤害补偿局申请赔偿;在中国,受害者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索赔精神损害赔偿。但对多数受害者而言,赔偿无法真正弥合创伤。

邹镇豪的父亲是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一家国企的董事与党委委员,家庭经济条件优越。这为邹镇豪提供了海外深造的资源,但也可能间接助长了其犯罪心理和社会优越感。一名受害者表示,她最初因为担心后果而不敢报案,还说:“我知道他家在中国非常有势力,他可能会怪我毁了他的大好前程。”

强大而生猛的地方监委,不知有没有兴趣管管这档子事?

不过,伦敦警方仍在呼吁,2019年至2024年间在伦敦及周边地区,尤其是中国学生群体中,与邹镇豪有过接触的女性应当主动报案。在警方调查组邮箱里,来自中英两国的举报信仍在增加,每封邮件背后都藏着一个被摧毁的人生。

检察官认为,随着受害人举证增加,预计将对被告人追加起诉。

一位受害者说:“当法律开始理解为什么我们沉默时,沉默者才会开始相信法律。”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