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怀集赵一鸣零食店受灾后遭哄抢事件引发热议。洪水肆虐,员工们不顾自身安危,甚至女员工生理期都泡在水中抢救货物,可洪水退去,迎来的不是安宁,而是被哄抢的人祸,连收银机现金都被洗劫。总店迅速发声,全力保障加盟商权益并配合调查,而老板的四连问,更是声声泣血。
一问,二楼完好货品凭什么被拿?员工拼命转移的物资,是心血也是损失控制的希望,怎能被随意侵占?
二问,收银机里的钱凭什么被拿走?那是店铺财产,不是无主之物,公然窃取,法理难容。
三问,店主店员不在,凭什么擅自闯入店铺?私人经营场所,未经允许闯入已属违法,何况还大肆哄抢。
四问,别人受灾惨重,凭什么雪上加霜?灾难面前,本应守望相助,却趁火打劫,良心何在?
“法不责众”在这类事件中是错误认知。从安徽宿州土豆被抢,到徐州桃子被哄抢,再到此次赵一鸣零食店事件,总有人心存侥幸。但法律面前,聚众哄抢达到数额标准,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执法者不能因人数多就手软,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守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让类似悲剧不再重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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