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情况通报(九)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行业监管,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展示我县城市交通文明形象,县交通执法大队开展了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整治行动。现决定将整治期间查处的违法违规情况予以公开,不断规范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同时提醒乘客和司机共同维护良好的营运秩序,督促客运经营者、出租车(网约车)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增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

违规通报

序号 当事人 车牌号 案由 处理结果 备注

1 顾* 苏JH***2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2 楚* 苏JDJ***3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3 ****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苏JDJ***3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4 ****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苏JDE***3 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5 ****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苏JDQ***6 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6 ****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苏JDN***2 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7 ****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苏JDM***9 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下一步,县交通执法大队依法严厉打击客运非法经营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营运,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举报,配合调查取证,共同维护我县客运安全、健康、有序发展的市场秩序。

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