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晴天想晒被子,本是件开心事,可这位女士差点气出内伤! 她抱着洗好的衣服爬上楼顶天台,眼前一幕让她傻眼——好几根晾衣绳上,都贴着醒目的纸条:“私人绳索!不喜欢别人用!请遵守!自己买晾衣架!否则后果自负!”

女士当场火冒三丈! 她立刻拍照发网上吐槽:

天台是公共地方!你拉根绳长期占着位置,自己不晒也不让别人晒?”

“你要真不想别人用,晒完收走啊!现在你绳子绑死在这儿,别人想拉绳都没地方绑!”

这事儿捅到网上,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给出主意的:“你也写张条贴回去:‘公共区域!我不喜欢有人私占!请收走!否则后果自负!’”

有给讲道理的:“我们楼顶好几家都拉了绳,都是‘先到先得’,谁家绳都能用!不想共享?那你用完就收走!”

从法律层面分析:这事儿谁有理?私设固定设施声明专用权是否合法?

一、天台权属的法定性质

依据《民法典》第271条: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全体业主共有。天台(楼顶)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业主享有平等使用权,但不得排除他人合理使用。

法律没规定天台不能晾衣服、拉绳子。但是! 你拉的绳子不能长期、固定霸占公共空间,影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更不能宣称是“私人专属”!

二、涉事行为的违法性分析

贴“私人绳索,后果自负”的条子?是违法的,这纸条在法律上就是废纸一张! 公共区域的东西,任何人都无权宣布“私人所有”。

“后果自负”更是涉嫌恐吓! 如果因此引发冲突或损坏他人财物,贴条的人反而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赔偿、甚至治安处罚)!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你一根绳子长期绑在那儿,导致别人无法在同一位置合理使用(比如拉自己的绳),这就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共有权!

虽然绳子占位不对,但直接动手拆除可能引发纠纷(比如对方说你损坏财物)。正确做法是:找物业、找社区、找业委会! 让他们出面要求该邻居移除长期不用的绳索,或者推动业委会制定规则! 明确天台使用规范。

天台姓“公”不姓“私”! 任何人都无权霸占。当个人便利遭遇集体权益,法律的天平永远倾向“共有共享”而非“排他独占”。这事儿,您站女子还是邻居?您家楼顶有这种“霸道绳”吗?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