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管理办法提出:

1、省能源局负责制定和发布吉林省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和建立全省年度新型储能项目库,做好能源、电力等相关 规划衔接,按照整体规划、因地制宜、创新示范、市场推动、 安全有序、规范管理的原则,统筹确定吉林省新型储能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发展重点。

2、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根据吉林省新 型储能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并报送本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年度入 库项目。

3、用户侧新型储能及电源侧新型储能暂不纳入项目库管理。

管理办法原文: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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