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只要碰触了法律的红线

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近日

珙县公安局沐滩派出所民警

在开展日常巡逻防控工作中

发现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被佛山市公安

列为网上追逃人员的张某

在辖区内有活动轨迹

获悉线索后

沐滩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

进一步核实身份、深入研判分析

并围绕张某活动轨迹

进行布控、追踪

6月19日下午

沐滩派出所民辅警

成功将张某抓获归案

目前

犯罪嫌疑人张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在逃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的,被缉捕归案后,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重惩处

涉案人员家属应当积极规劝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凡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或者为在逃人员提供隐匿场所和交通工具,资助财物以及提供其他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珙州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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