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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印花税按季申报季内未发生应税行为是否需申报

Question

我公司是深圳市一家企业,按季申报印花税,季度内未发生应税行为,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申报?

Answer

  • 答:《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六条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5年5月8日在新闻动态-专题专栏-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热点问题版块发布《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50421-20250425)》第2问“已核定按期申报印花税税种的纳税人当期未发生印花税应税行为,是否需要申报印花税?”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已核定按季、按年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若季度或年度内未发生应税行为,需要进行印花税零申报。

因此,你公司作为深圳企业,按季申报印花税的,在季度内未发生应税行为的,需进行印花税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