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出专题节目《被打还手即互殴?》,报道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一体化办理的治安处罚领域正当防卫案件。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高质效办理了这起涉“打斗型”治安处罚案件,恰当、精准、到位地将正当防卫运用到治安管理处罚领域,发挥了正当防卫的题中应有之义,恢复了其本来面貌。

接到报警后,民警赶来现场,在查看现场冲突视频、询问当事人后,公安机关认定,醉酒顾客刘某寻衅滋事殴打张女士,被处以行政拘留六日。张女士用啤酒瓶将刘某头部打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对张女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

不久后,涉事的刘某又找到张女士,拿出了之前的《处罚决定书》,因为里面包含着其受轻微伤的信息,以此要求张女士给他四万元的赔偿。

饭店老板 张女士:开庭的钱退给我们了,罚款的那200块钱也退了,和挣到的钱都不一样,退回来的钱是对这件事情的肯定,我已经蹦起来了,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