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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气象台

2025年06月22日15时20分

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受暖气团影响,预计23日白天我市将受高温天气影响,中北部地区(市区,丰南,丰润,滦南,玉田,遵化,迁安,滦州)最高气温可达37℃以上,其他地区(曹妃甸,迁西,乐亭)最高气温可达35~37℃,请注意防范。

6月17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唐山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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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唐山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9号)要求,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健全完善全市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体系,现将《唐山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5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公开事项清单。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清单(2025年版)》,结合简政放权、事项划转等实际情况,编制本地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乡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由县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统一编入县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其中,除自然禀赋不具备外,各级各部门要对列入《清单(2025年版)》本级本部门涉及的事项全部纳入本地本部门事项清单,并且事项范围不得超出《清单(2025年版)》(省、市对个别区域单独下放的事项以下放文件为准)。同时,要协同做好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事项的衔接匹配。

二、编制实施规范,完善办事指南。

各单位要按照省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规范,衔接编制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逐项明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时限、证件名称等要素,并根据实施规范及时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进行事项认领、维护和发布。同时,完善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并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业务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予以更新,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依法依规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实施相关审批与服务。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不得违规设置前置确认、初审转报、现场核查等环节,不得随意增加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数量限制等门槛。对委托其他机关实施的事项,委托行政机关要与受委托行政机关就委托事项签订委托书,明确委托依据、委托范围、委托权限、双方权利和义务、委托期限等内容,并做好制式证照移交、平台账号开通、配套资源授权等工作。

四、落实审管衔接机制。

对未划转至各级行政审批局的事项,要健全完善部门内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对已划转各级行政审批局的事项,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和“权责统一”的原则,明确事前、事中、事后职责,完善审管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实现审管互动。各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等制度机制,堵住监管的漏点、盲点、空白点,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唐山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发布。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今年5月以来唐山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为期2个月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销售专项检查严查严打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拆改限速、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已检查相关销售单位512家次,查办违法案件2起,监督抽查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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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当地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开展检查

坚持线上与线下一体推进。运用技术手段突出“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关键词开展动态监测,全面筛查网络交易平台违规商品信息及非法改装广告,为线下检查提供靶向指引。5月以来,共监测各类网络经营主体10394个次、互联网广告551738条次。

坚持联查与暗访一体推进。市场监管部门与消防、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强化工作合力。此外,唐山市市场监管局专门组建2个暗查组,深入销售单位集聚区、群众举报的重点门店等进行“四不两直”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非法改装加装、解除限速、车证不符等问题发现线索及时移交属地监管部门立案核查并强化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坚持宣传与教育一体推进。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和消费警示“进社区、进乡镇、进校园”活动,深入解析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的危害,引导群众选购合规车辆、拒绝非法改装、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在日常监管中,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向销售单位负责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督促其依法诚信经营,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改装

1.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使其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额定功率。

2.改动或者拆除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

3.拆除或改动车速提示音装置。

4.加装动力电池,或者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设置额定电压的动力电池。

5.加装伞架、车篷。

6.擅自喷涂、安装、使用特种车辆专用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

非法改装的危害

1.超速行驶 危险难控

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将导致整车重量改变,从而影响操控性能和制动性能,改装解除限速后,超速行驶极易失去控制,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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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于网络)

2.线路改动 短路自燃

原本的细电线要通过大电流,电路就会不稳定,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或者行驶过程中,容易出现短路,从而引发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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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于网络)

3.车棚遮挡 事故易发

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棚,会阻挡视线;同时加大了车辆风阻,行驶过程中遇到大风天气,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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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于网络)

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等行为

可能导致火灾风险增加

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

请牢记七个“严禁”

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擅自解除电动车限速会导致交通事故风险增加。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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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你好 (tangshan_nihao)

综合 整理 发布 转载 请 注明来源

来源:唐山市气象台 唐山市人民政府 唐山 市场监督管理局 应急 管理局 编 辑:阿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