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贝克汉姆大儿子,真是把“赘婿”这碗饭,吃明白。干啥啥不行,当豪门女婿第一名。
我看这事,布鲁克林这路子,真是绝。踢球、摄影、当模特,样样都拉胯。可人家会“提供情绪价值”,说白,就是会哄人。把身价一百二十亿的富婆老婆哄得开开心心,这本事,是不是比他爹的任意球还厉害?
我看这事,最狠的是,为了讨好老婆,能跟自己亲妈维多利亚闹掰。还把老婆的眼睛、过世祖母的名字,全纹在身上。这到底是爱,还是在向岳父表忠心?这操作,一般人可真做不出来。
婚后天天在网上晒给老婆做饭,可用的产品,全是岳父公司的。连他俩的“爱情故事”,都能做成辣酱卖钱。这哪是过日子,这整个一商业项目。每一步,都算计得清清楚楚。
说到底,这算是成功?从一个“拼爹”的星二代,变成一个“拼老婆”的豪门赘婿。他自己什么都没创造成,就是换个地方,继续享受特权。这种“最强赘婿”的生存法则,大家羡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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