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不仅是一种恶习,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利津公安对涉赌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露头就打绝不手软。

近日利津县公安局查处1起赌博案件,当场抓获涉赌人员7人,涉案赌资3000余元,有力净化了社会风气,切实维护了辖区治安环境和谐稳定。

案件回顾
6月15日22时许,利津县公安局陈庄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时,敏锐地发现一出租房内人员异常聚集疑似存在赌博活动。

民警辅警果断出击,跳窗而入,发现屋内放置了两张桌子,李某、张某、铁某等7人正在用扑克牌,以“牛牛” 的方式进行赌博。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7名涉赌人员轮流坐庄
,每庄赌注10元至100元不等,涉案赌资3000余元。

目前,7人均已被利津县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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