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济南天桥法院,今天是医疗纠纷来选质证病历,患者是因为肝癌中晚期去世,患者先是在第一家医院治疗肺炎,根据当时的腹部CT患者肝病已经发生病变,但是呢,医院没有对患者进一步的检查,也没有提示患者复查,5个月之后下肢浮肿,腹部疼痛,实际上已经到了肝癌的中期晚期,在第2家医院很可能存在化疗药物过量的问题,试送之后呢,今天来质证病历。今天这个患者的病情让人挺惋惜,如果第1家医院能够尽到诊疗义务,早期进行根治性的手术,患者可以长期存活,小肝癌的及时切除,5年内的存活率达到75%,无论你是什么身份,有多少财产,这种事情发生了没有挽回的余地。我们能做的就是从制度上尽量的减少这类事情的发生。给王律师点个赞,一个专注医疗纠纷的律师。
济宁菏泽枣庄临沂滨州东营医疗纠纷事故律师:漏诊肝癌,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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