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就宝信软件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业绩未达标致大量限制性股票回购
根据《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因公司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对照第二期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2024年度较2021年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2024年度净利润现金含量等2项指标未达标 。公司需按照回购价格14.1875元/股,回购89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024年业绩考核年度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813,345股。具体回购情况如下:
授予批次 回购股数合计(股) 1期回购(股) 2期回购(股) 3期回购(股) 首批 12,082,713 0 12,082,713 0 预留第一批 313,632 0 313,632 0 预留第二批 417,000 275,220 0 141,780 合计 12,813,345 275,220 12,396,345 141,780
人员变动涉及限制性股票回购
结合近期人员变动情况,胡云等13人需退出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其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1,711股按规定回购。其中胡云、吴春兴等8人已退休,蒋子龙、刘同锋等3人已调离,姜宇、顾炯已离职。回购价格同样为14.1875元/股,具体人员及回购股数如下:
序号 姓名 本次回购股数 1 胡云 24,480 2 吴春兴 24,480 3 宋世炜 30,355 4 张乃汉 16,320 5 徐桂红 14,280 6 周勇 14,280 7 张德才 14,688 8 谭希华 13,056 9 蒋子龙 12,852 10 刘同锋 11,424 11 李春 8,568 12 姜宇 17,136 13 顾炯 9,792 合计 211,711
综上,此次宝信软件因业绩考核及人员变动,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计13,025,056股。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可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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