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人民法院正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缓和了双方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2024年9月份,原被告共商合伙开店事宜,协商后原告按约定先后向被告转账50000元。但事后,被告并未将全部投资款用于开店,且多次编造理由搪塞原告。同年12月,被告承诺分期还款,却在转账4500元后便再未支付剩余款项。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
法官调解
案件受理后,为进一步了解案情,法官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双方同意当面调解。庭前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并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通过“背对背”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达成和解,该案得以妥善处理。
法治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寿县人民法院正阳法庭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不断强化调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文/张冲
责编:月月 审核:蓝色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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