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一个独生女,母亲去世、父亲失智,因为你不清母亲遗产的继承份额,最后不得不将“自己”告上了法庭。

这种事听起来令人匪夷所思,毕竟在很多人的思维概念当中,只要是父母的东西,将来都应该留给自己的子女。更何况是独生子女,完全可以100%继承父母的财产。

殊不知,按照现行的规定,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哪怕是独生子女,也不可能完全继承父母的财产。

.01

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者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独生子女并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按照我国继承法,继承顺序: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既然父母和配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旦继承开始,哪怕是独生子女,也不可能100%享有继承权。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老王的直系亲属包括父亲王大爷、妹妹王女士、儿子小王。

老王突发疾病去世,留下一套房子,继承一旦开始,房子的继承份额就为:小王和王大爷和分50%

一旦王大爷去世,将来他继承的50%又要冲击分配,最后房子的继承情况:独生子小王75%,妹妹王女士25%,如果小王还有叔叔大伯,那么分得的份额就会更少。

.02

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父母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

就是如果老人立遗嘱将房产给到其他人,独生子女也没权继承这个房子,法律规定的!

比如当年,上海失独老人将上千万的房子直接留给了卖水果的摊主,这个消息轰动了整个社区。

因为儿子去世以后,老人一直得到了摊主的悉心照顾,所以临终前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给到了摊主夫妇。后来,老人的亲戚不服,将水果摊主告上法庭,最后依据相关的法规,法院判按遗嘱的来,亲戚们败诉,无法改变法庭的判决。

.03

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倘若父母去世之前并没有给自己的财产立下遗嘱,而且这个时候独生子女也已经结婚成家。那么,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继承父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父母在去世之前已经立下遗嘱,并且遗嘱内也约定自己的遗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与他的配偶无关。那么这种情况下,独生子女个人才可以100%继承父母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存续关系被分走一半。

.04

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很多人觉得自己父亲留下来的财产继母没权利争夺。殊不知,民法典新规,继父(母)同样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再婚一方的财产。但前提是必须依法领取了结婚证。

举个简单例子:

小王的父亲去世留下一套房子,继承人只有小王和母亲李女士,继承份额分别也:小王和母亲李女士每人50%。

后来小王的母亲再婚,继父住进来,不多久小王母亲去世,继承份额:小王75%(50%自己继承的,25%是继承母亲的一半),继父25%(继承妻子李女士的一半)

不过,如果小王的母亲并没有和继父办理结婚证,就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将来就不可能享有第一顺位继承权,不能继承母亲的房产份额。

另外,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分配采用均等原则——五五分。也就是说,家中有一儿一女,如果父母去世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女儿同样享有一半继承权。不存在嫁出去的女儿,不能继承遗产一说!

另外,如果女儿存在以下情况,继承父母财产时,按相关新规,还要予以照顾,也就是他们分配比例更多:

1、女儿常年和父母住在一起,照顾父母,承担了主要赡养责任。

2、女儿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

比如,小红的哥哥常年在外地工作,小红独自在家照顾年迈的父亲,这种情况,父亲去世前没有立遗嘱的话,小红不仅享有继承权,而且在分配遗产时,也会获得更多分配比例。

所以,别再说女儿是嫁出去的闺女,她同样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同样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图片来源网络,侵权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