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6 月 24 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就《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稿)》启动社会意见征集工作,本次公开征求意见自 6 月 23 日起启动,相关意见反馈截止至 7 月 31 日。此次立法修订聚焦城市停车资源优化配置,多项新规旨在缓解重点区域停车压力。
重点区域临时停车场建设机制明确
针对景区、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及居住社区等场所周边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创新性解决方案:各区人民政府需牵头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充分挖掘待建土地、存量建设用地、道路冗余空间及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空间等场地资源,因地制宜设置临时停车场,通过空间挖潜缓解局部区域停车难题。
国家机关等单位停车场开放制度升级
与现行《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相比,修订草案在停车资源共享机制上作出重要调整:
- 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市政府将统筹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多部门,构建停车资源共享协调制度,系统性推动停车泊位的有偿错峰利用
- 国家机关停车场开放要求:本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所属停车场,若与办公场所实行分开管理模式,则需在非工作时段有序向社会开放。同时需设置明显开放标识,并将停车泊位信息接入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
- 共享停车收费机制:上述向社会开放的单位停车场可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既保障资源合理利用,又为管理维护提供资金支持
- 社会共享便利保障:条例明确要求,对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停车位,停车场管理者需提供必要便利措施,降低共享停车实施门槛
此次立法修订通过制度化设计推动停车资源高效利用,既回应了市民关注的停车难问题,也为城市静态交通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公众可通过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方渠道(https://www.rd.gz.cn/sygdtz/content/post_260934.html)查阅详情并提交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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