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华南师范大学第四十一届学生会

主要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学生会:

根据《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及《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选拔华南师范大学第四十一届学生会主要工作人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具有华南师范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选拔岗位

秘书处、联络发展部、信息宣传部、学业发展部、文艺体育部、生活权益部等部门负责人若干名。

三、选拔条件

1. 参选人员须为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2.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 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原则上一学期/一学年/平均学业绩点/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等情况。

4.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无处分记录。得到同学的支持和拥护,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

5. 综合素质高、学习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6. 优先考虑具有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项目化志愿者工作经历的同学。

四、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采用组织推荐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 经各二级单位团委、学生会推荐,二级单位党委审核通过,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主要工作人员选拔推荐表》(见附件)。

2. 学校相关部门将对所有参选人员的报名资格、个人情况进行联合审核与遴选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养、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工作能力及群众基础。

3. 通过审查与考察者,确定最终任用名单。

五、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广泛发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者参与本次选拔。

2. 选拔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强调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

六、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学生会于2025年7月2日17:00前向校学生会报送以下材料:

1.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主要工作人员选拔推荐表(见附件),并于表内对应位置附上1张个人免冠电子证件照。

2. 个人成绩单及绩点排名证明各1份(图书馆/行政楼打印版本证明或学院开具的有效成绩证明为准)。请将电子版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学生会主要工作人员选拔-学院-姓名”,并发送至邮箱:scnu_stuu41@163.com

联系人:

广州校区石牌校园: 陈梓静 15202015700

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陈家林 14758314158

佛山校区南海校园: 陈健锴 15089785860

汕尾校区滨海校园: 王冰欣 18531010663

本次选拔工作的具体安排将会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各位参选人,请留意相关短信通知,及时查收。若有变动,一切以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主要工作人员选拔推荐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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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健锴

责任编辑|陈健锴

初审|陈健锴

复审|丁 旋

终审|张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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