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全国推行,相应的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纳税问题也受到关注。
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部分是否需按3%纳税的疑问,人社部周一明确表示,政策规定个人养老金领取时,按照领取额的3%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区分本金和投资收益。这一税收政策适用于所有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获得的资金,无论是个人缴纳的本金还是投资运营产生的收益。
2024年12月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推广,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同步扩大至全国。

首先,需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
其次,在商业银行开立或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存、投资及领取养老金。
针对外界对税收政策的疑问,人社部称,按照《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政策规定,个人养老金领取时,按照领取额的3%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区分本金和投资收益。
《公告》于2024年12月12日发布,明确自2024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中国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人群免征个人所得税,此类人群若参与个人养老金并缴费,在退休领取时反而需要额外缴纳3%的个税;
年收入6万元-9.6万元的人群原本就适用于3%的个税税率,是否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对纳税影响不大;
而对于中高收入人群,1.2万元/年的税收优惠限额吸引力不够。

统计数据表明,个人养老金开户后实际储存资金的人数不足三分之一,人均储存资金不到3000元,与每人每年1.2万元的缴存上限有较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