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市公安局警政行文康强扰乱武汉大学计算机科技大楼工作秩序值得商榷
第一派出所批评事件双方是正常的。
给我的感觉并没有批评呀,
我想是为了应对行政复议,写的完美些。
只有新保安与康强两个人到派出所笔录。
老保安根本没有出计算机科技大楼。
也没有110执法记录仪记录。
并没有三人同去派出所。
我是受计算机学院邀请去计算机大楼的,
被拉出来,
派出所承认有拉出来这么回事。
这正是法院要的基础证据,
康强手上没有。
所以不能立案。
话说回来,
说话要有根据,
扰乱学校工作秩序,
需要明确的处理意见,
得有公章。
市公安局仅仅根据视频,
根据新保安说的,
就说扰乱工作秩序,
太轻率。
也不负责任。
好在12345并不能直接作为法庭证据。
付杰要康强算了,
不要跟保安一般见识。
武汉大学保卫部也说,
不要为难保安。
法院也说不要起诉保安,
就起诉东吴物业公司。
保安定罪名都定到武汉市公安局警政行文了,
而且与物业公司打官司,
物业都派法务代表。
属于强势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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