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有关规定,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于2025年6月30日进行2024年度结息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所属各旗市区业务部,将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及贷款等全部业务,进行2024年度结息工作(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同时我中心网厅、APP、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服务渠道将同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2025年7月1日起,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二、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结息,结息后利息结转至职工住房公积金本金中。

三、缴存单位的年度对账采用住房公积金网站电子对账方式。7月1日起,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登录住房公积金网厅查询页面(https://www.zfgjj.com.cn:11443/hlbrwsyyt/),核对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结息情况。

四、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对账采用住房公积金网站和手机APP两种电子对账方式。7月1日起,职工可以登录住房公积金查询页面(https://www.zfgjj.com.cn:11443/hlbrwsyyt/),查询或打印本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对账单;也可以通过下载呼伦贝尔住房公积金APP。绑定微信公众号“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个人账户的缴存及使用情况。

五、单位对缴存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持单位证明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缴存人对账户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单位应当对复核事项予以配合。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1日前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业务部进行复核。逾期未有异议的缴存单位及缴存人,一切账项均视为正确无误。

请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积极协助配合住房公积金中心做好年度结息工作,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个人信息与职工本人身份证件信息相符,保证结息对账工作顺利进行。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