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官网信息显示,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森”)北交所IPO将于6月27日上会迎考。

事实上,此次并非奥美森首次叩响资本市场的大门。早在2021年12月,奥美森尝试冲击创业板上市。然而,仅仅过去半年,公司就主动撤回创业板上市申请。

对于撤回原因,奥美森在后续的公开文件中解释道,2021年公司净利润出现下滑,且当时预计2022年业绩将进一步走低。公司股东与管理层综合考虑国内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创业板审核环境以及市场动态等因素,同时结合自身经营发展状况与长远战略规划,做出了适时调整上市计划的决定。

时隔近两年,奥美森将目标锁定为北交所,再度向资本市场发起冲击。此次申报,奥美森拟募集资金1.95亿元,相较于前次申报创业板时拟募资的3.65亿元,募资规模缩减近半。但这却进一步引发市场质疑,认为其频繁调整上市计划和缩减募资规模,不仅直观地反映出公司首次申报时在板块适配性以及融资额度评估上充满了盲目性,也侧面印证了公司对自身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和发展潜力存在过高估计。

奥美森若不能解决外部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对未来业绩表现的负面影响,即便此次北交所IPO将募资金额大幅下调,其募资扩产与补流的必要性仍难得到市场认同。不仅如此,奥美森在此次冲击北交所IPO期间还暴漏出严重的内控问题,为市场平添了更多的疑虑,使此次北交所IPO能否成功充满了不确定性。

业绩波动剧烈,募资必要性不足

奥美森主要从事智能生产设备及生产线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公司主要通过向客户销售换热器生产智能设备、管路加工智能设备和其他定制智能设备以及配套的零部件、设备改造升级技术服务等,获得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等相关支出,形成盈利。

业绩方面,2021年至2024年,奥美森营业收入分别实现3.08亿元、2.79亿元、3.25亿元和3.58亿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实现4483.29万元、1938.93万元、4816.47万元和5582.25万元。从报告期内业绩表现来看,2022年公司营收同比下降9.49%,净利润更是同比暴跌56.75%,业绩遭遇“滑铁卢”,尽管2023年净利润大幅反弹增长148.41%,但2024年增速又骤降至15.87%。暴涨暴跌的业绩曲线,直观地反映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冲击能力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弱等诸多不稳定因素。

从业务构成来看,奥美森的核心业务在业绩中占据重要地位。2024年公司换热器生产智能设备收入占比高达69.89%,管路加工智能设备收入占比15.54%,两者合计占比超过85%。相比之下,新兴业务发展则显得较为滞后,虽然近年来公司也在积极布局,推出如风电叶片根部数控铣削机等定制智能设备,但从实际业绩贡献来看,新兴业务尚未形成对公司的有效支撑。

在智能生产设备及生产线行业,技术迭代快、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和下游产业影响大。奥美森下游客户终端产品种类丰富、从而对智能生产设备及生产线存在多样化、个性化和定制化的需求。在核心产品领域,奥美森凭借过往积累的客户资源和市场认知,在市场需求稳定的年份能为公司带来可观收入。然而,当外部行业竞争加剧,竞争对手推出技术革新、成本更低的同类产品时,其核心业务便受到冲击。奥美森2022年营收和利润的下滑,很可能就是因核心业务市场份额被抢占,产品价格被迫下调,导致利润空间压缩。尽管公司2023年业绩稍有反弹,但这种增长未能在2024年保持强劲动力,反映出其核心业务缺乏持续创新和稳定的市场竞争力。

将奥美森的业绩表现与行业内其他企业对比,更能凸显其业绩稳定性问题。以同行可比公司宁波精达为例,该公司2019年至2023年期间,营收和净利均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即便在奥美森业绩大降的2022年,宁波精达营收仍实现同比增长21.85%,归母净利润更是大增66.35%,这进一步衬托了奥美森较弱的抵御外部风险能力。

业内人士指出:“在2021-2024年,智能生产设备及生产线行业内多数企业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同时优化成本管理,提升生产效率,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从而保持着相对稳定的营收和利润增长。即便是在2022年行业整体承压的情况下,多数也保持了相对稳定的业绩。相比之下,奥美森营收和净利润的波动幅度明显更大,这反映出公司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成本控制等方面存在不足,长期以往,可能会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进一步制约了公司业绩的稳定提升。”

此次奥美森拟北交所IPO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金属管材数字化成型装备及其他订制类智能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等。然而,奥美森的产能利用率并不稳定,2021年至2023年,其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0.23%、79.11%、72.33%。2024年虽有所回升,但在业绩波动较大、市场竞争力持续下滑的背景下,大规模扩产是否属于明智之举仍值得商榷。

奥美森的募资补流的必要性同样令人质疑。招股书显示,奥美森截至2024年末账面货币资金仍有4735.34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6921.15万元,其账面资金较为充足,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覆盖此次3000万元补流金额。不仅如此,截至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已高达1.43亿,如果其资金利用率稍有提高,就没有必要再向资本市场获取这3000万的流动资金。

股权高度集中,内控问题频发

除了盈利能力、募资必要性外,拟IPO企业的内部控制状况是评估其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重要考量因素。但奥美森的频发的内控问题却加剧了市场对于公司财务信息是否可靠、运营管理是否规范、未来是否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忧虑。

广东证监局于2024年5月28日出具的《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就揭示了奥美森在内控方面的严重缺陷。奥美森《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配置不少于三名专职人员”,但实际情况与之大相径庭,检查发现,其内审人员仅有一人,审计部负责人姚卫辉同时兼任财务工作,显然违背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基本原则。

在公司经营管理中,财务与审计职责的分离至关重要。财务人员负责日常财务核算、资金收付等工作,而审计人员则承担着对财务活动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监督、审查的重任。当两者职责混同时,就如同运动员兼任裁判,极易导致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受到威胁。财务人员在处理业务时可能因缺乏有效的监督而出现违规操作,且违规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和纠正,进而可能引发财务风险,如账目混乱、资金挪用等问题。

由于岗位混同,在实际财务核算方面,奥美森也确实暴露出诸多不规范之处。报告期内,公司将应计入管理费用的专利年费7.18万元全部错误计入研发费用,同时未按要求将报告期内销售研发样机对应的直接人工成本46.50万元从研发费用转出并计入营业成本。这种错误的费用归集,会直接影响公司不同会计期间的成本、利润核算,误导投资者对公司盈利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的判断。

此外,奥美森部分子公司未执行母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其下属四家子公司1年以上库龄存货,未按5%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应补提5.1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直接关系到存货资产的计价和当期利润的确定。子公司不执行统一政策,使得公司整体财务报表无法真实反映存货的实际价值,可能导致资产虚增,利润虚高,严重影响财务报表的质量和可信度。

不仅如此,奥美森2022年度还存在200.6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且未终止确认,将收到的票据金额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情形。

进一步分析发现,其这些内控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其股权结构高度集中。奥美森实际控制人为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及雷林,四人之间存在紧密的亲属关系。其中,龙晓斌与龙晓明为兄弟关系,关吟秋是龙晓斌的配偶,雷林是龙晓明的配偶,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四名共同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73.77%的股权,牢牢掌控着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这种“家族式”控股模式极大程度的削弱了公司治理有效性。同时,龙晓斌还担任公司董事长、龙晓明则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名共同实际控制人可以凭借控股地位,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经营和财务决策等方面影响力巨大。

在这种情况下,奥美森内部已难以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当公司决策由少数人主导时,往往容易忽视其他股东利益和公司整体的长远发展,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的投资决策、资金使用计划等,可能缺乏充分的论证和民主决策程序,从而增加了决策失误的风险。同时,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容易被忽视或绕过,即便是制定了各项内控制度也形同虚设,即便奥美森在申报材料中极力强调公司内控制度完善,但其真实性仍有待验证。

从资本市场的角度来看,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管力度应提高审核标准,对于内控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应充分验证企业内控有效性,引导拟IPO企业重视内部控制建设,提高企业的治理水平,待其内控有效性得到充分验证后方能予以放行。

对于奥美森二次冲击IPO能否成功,市鉴将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