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啤酒”)于2024年度股东会批准通过了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强化风险控制机制。新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流程及信息披露要求,旨在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并符合监管规定。
根据修订后的制度,燕京啤酒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分为董事会和股东会两级。其中,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对股东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等重大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部分情形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外,还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新制度强调,公司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直接或间接提供债务担保,且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同时,公司需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并持续跟踪被担保方的经营及财务状况,防范潜在风险。
在信息披露方面,燕京啤酒需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及被担保方的偿债动态。若被担保人出现债务逾期、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公司须立即公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此外,制度明确了对违规担保行为的追责机制,包括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追究。
此次修订体现了燕京啤酒加强内控、优化治理结构的决心,有助于降低对外担保风险,维护股东权益。新制度自2025年6月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后续执行情况将影响公司财务安全及市场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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