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3月5日晚,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石夹口地区李时伦开的“人和餐馆”里进来三个自称是自贡市公安局的“便衣民警”,他们在酒足饭饱之后突然发难,自称是“自贡市公安局专门调查路边店”的,以“人和餐馆”“吃饭价格过高”为由,拔出手枪、亮出手铐和电警棍驱赶走店内其他客人,用手铐将店主李时伦控制住,用电警棍抵着李时伦的腰至饭店里屋逐一搜刮“罚款”,将“人和餐馆”的财物搜刮一空后将李时伦劫走,临走前对李时伦的妻子甘光芬说:“准备3000元去取人,敢报警就准备给你男人收尸。”
然而,这三个人挟持着李时伦离开后不久,甘光芬第一时间就直奔富顺县公安局石夹口派出所民警曹登富家报案(曹登富就住在“人和餐馆”附近)。
曹登富接到报案后,立即只身前往“人和餐馆”,叫上餐馆厨师叶世全、李时伦之子李明沿着公路向歹徒逃跑的方向追去——
曹登富、叶世全和李明三人追赶了三百余米,追到新塘路段时发现了三名可疑人员正准备拦截一辆由石夹口方向行驶来的汽车。此时,叶世全借助汽车的灯光确认这三个人就是持枪抢劫“人和餐馆”并劫走李时伦的歹徒,并将他的发现告知曹登富。曹登富立即带着叶世全和李明接近那三个人,向他们问道:“同志,你们是公安局的呀?”
三人中的一个高个子回答:“是呀,我们是市公安局的,你们是哪里的?”
曹登富说:“我们是石夹口派出所的,你们有证件吗?”
曹登富
高个子听罢勃然变色,掏出手枪对准曹登富恶狠狠地喝道:“这就是证件,我是市公安局的,执行任务,你要干什么?”
与此同时,另一个长得魁梧的歹徒也掏出一支手枪对着叶世全,还有一个长得细瘦的歹徒掏出手枪对准李明——
然而就在这时,曹登富侧身抓住高个子歹徒拿枪的右手,两人顿时扭作一团,魁梧歹徒见状,立即将枪口由叶世全转向曹登富准备射击,叶世全见曹登富有危险,不顾生命危险飞身扑向魁梧歹徒,用右手抓住魁梧歹徒持枪的右手并和其发生搏斗。一阵混乱都“乱斗”中,高个子歹徒情急之下将手枪对着叶世全扣动了扳机——
“叭——”
子弹击中并射穿了叶世全的右小臂,但鬼使神差地射进了细瘦歹徒的腹部,细瘦歹徒“嗷”的惨叫一声,他万万没料到自己会这么背运,手中的手枪因为吃痛掉落在地上,气急败坏地怒骂道:“卧靠,谁打我一枪!”
趁着这个档口,叶世全忍痛跑往距离现场一百来米的石夹口派出所报案,在接近石夹口派出所时,叶世全看到正好有三个执行巡逻任务的民警正往派出所方向走,于是边跑边喊:“曹公安(指曹登富)被打了,有三个人,三把枪!”
三名民警听见叶世全的呼唤后立即持枪赶往搏斗现场,有了生力军的加入,最终将三名歹徒全数抓获,从三人身上一共缴获三支54式手枪、子弹66发、电警棍一支、催泪弹四枚、匕首一把、手铐三副、微型收音机一台。
经审讯,高个子歹徒名叫李祥龙,1970年因打砸抢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991年6月减刑获释;魁梧歹徒名叫狄绍全、1989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991年底刚刚获释;细瘦歹徒名叫甘润春、1990年年初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991年年底减刑获释。
三人获释后不思悔改,反而勾结在一起,利用从云南购买来的手枪、子弹以及警械,和另外两名同村的同伙合谋冒充警察实施抢劫——
根据李祥龙、狄绍全和甘润春的交代,富顺县公安局刑警队火速出动,由王正凯局长亲自带队,抓获了另外两名同伙,并从他们的家中缴获两支火药枪、子弹29发、麻醉药一瓶、匕首三把、电雷管九枚、电击器一支、炸药2.5公斤、导火索1米。
王正凯
最终,李祥龙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狄绍全和甘润春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另两名同伙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七年。
1992年11月,曹登富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1993年8月,叶世全作为四川省代表被中宣部、公安部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李明被自贡市市政府和自贡市公安局授予“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
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后的曹登富
如今已经退休的曹登富同志
资料出处:人民出版社,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编《英雄谱》受全国表彰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事迹汇编(1988年至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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