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贺强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予以公布: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人民政府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张阁镇人民政府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集乡人民政府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欣街道办事处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安街道办事处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州街道办事处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台街道办事处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安街道办事处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区直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区管委会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持《人民警察证》执法外,上述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需依法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亮证执法。

一审:苏杭

二审:黄杰

三审: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