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调解和诉讼服务,经研究决定,金湖县人民法院民商事一审立案服务窗口将整体搬迁至金湖县综治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
自2025年6月30日起,金湖县人民法院本部诉讼服务中心不再受理民商事一审立案登记审查业务,相关职能全部移至金湖县综治中心诉讼服务功能区办理。(2025年6月27日,院本部诉讼服务中心民商事立案服务暂停1天。)
二、新服务地点
地址:金湖县综治中心(金湖县黎城街道人民路54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季为14:30-18:00)
三、服务范围
1、民商事一审案件的立案登记、材料审查;
2、诉讼咨询、先行调解引导、调解、诉调对接等;
3、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等辅助功能。
四、注意事项
1、材料准备:当事人需携带要素式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办理立案相关事务(具体要求可拨打咨询电话);
2、其他业务:执行立案、刑事立案、信访、司法鉴定等事项仍在院本部办理。
五、咨询电话
电话:0517—83589537。
因搬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金湖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金湖县人民法院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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