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与明代政治——以明初重大政治事件、中后期礼制改革为中心

撰文丨赵克生

赵克生,海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摘 要] 《周礼》是一部以君权为中心、以国家治理为要务、礼法融合的制度之书,是礼制文化的经典,标示了王道政治的理想模式,对后世有着广泛影响。就明朝而言,《周礼》为明初国家体制与基层教化体系的建立、建文改制和永乐迁都、明朝中后期的礼制改革等提供了传统的智慧。明朝君臣以稽古定制或托古改制的形式把现实政治与历史经验相结合,《周礼》与明代政治之间产生关联呼应。明朝君臣效仿《周礼》的同时,也被赋予了《周礼》作为一种王道政治典范而具有的权威,这种权威可以为明朝君臣的政治行为提供合理性。

[关键词] 《周礼》 明代 政治

《周礼》初名《周官》,王莽时改为《周礼》,此后《周礼》《周官》二名互见。[1]经学史上,人们对《周礼》聚讼纷纭、信疑参半;而在中国古代政治实践中《周礼》受到普遍尊信,通常被认为是周公致太平之书,代表了王道政治的理想模式,“经世大法,咸稡于是”,[2]无论是开国规模、稽古定制,还是除弊更新、托古改制,都难舍《周礼》。宋元时期,《礼记》虽取代《周礼》的经学地位,但程、朱等宋儒对《周礼》的肯定与推崇,使之仍葆有经世之书的魅力和权威,能够穿越时光而对后世政治产生影响。清雍正帝曾说:“《周礼》一书,盖承唐、虞、夏、殷之绪,而加以文、武制作之隆,上绍古先,下开来叶。自是厥后,汉、唐、宋、明膺运享祚者,莫不著之章程,布在方策,设官分职,犹师虞周之成宪焉。”[3]他指出汉唐以后各朝政治深受《周礼》影响,验之明朝亦是如此。洪武君臣常常援引《周礼》来讨论朝政,洪武以后也有不少明人认为明朝“稽古建官,一遵《周礼》”;[4]建官立法“不离《周官》”。[5]这与明人所标榜的明朝政治远追成周、近法汉唐的说法相一致。

本文主要以洪武废相与分封、建文改革、永乐迁都等重大政治事件以及弘治、嘉靖时期礼制改革为中心,具体讨论《周礼》如何影响明朝国家体制构建、政治演进及宗庙礼制变革,再现儒家经典如何从古人的“死知识”转变为后人的新制度、具有感染力的权威象征,从而使《周礼》在千百年之后仍能服务于明朝国家治理。[6]

一、《周礼》与明初国家体制的建构

元明之际,《周礼》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周礼》成为建邦立国时考论制度的理论源头,总有人想把《周礼》的政治理念变成实际的治国模式。元末的明玉珍就是其中的一位,他“仿周制,设六卿”,建立大夏政权;明初君臣亦是如此。二是士人研习《周礼》,乃为治国安邦之用,《周礼》为治世之书,“读《周礼》而后知治”。[7]朝代鼎革之际,这种治术往往被视为一种从龙之术,一种可以“售与帝王家”的“文武艺”。职是之故,元明之交,群雄逐鹿,时局动荡,天下士人虽处岩穴,仍不忘研习《周礼》,阐明治道、治术,以备经世致用而有为于天下。绍兴人王冕慷慨有大志,通术数之学。元末倡言天下大乱,人以为狂。尝仿《周礼》著书一编,并说:“吾未即死,持此以献明主,可致太平。”[8]王冕颇似隋朝的王通,以《周礼》乃治世大道之所蕴,一生保持“如有用我,则执此以往”的积极用世精神。宋濂列明初文臣之首,尝隐居金华龙门山著书,有《周礼集注》等书 。[9]他也是一位研读《周礼》以待将来的有志之士,元至正二十年(1360)被朱元璋礼聘,后制礼、修史,多有贡献。临江新喻人梁寅精通礼学,著有《周礼考注》。朱元璋征天下名儒修述礼乐,以新一代之制,梁寅遂就征,入礼局,“讨论精审,诸儒皆推服之”。[10]徽州人汪克宽于洪武二年(1369)入朝,佐宋濂修《元史》,通《周礼》,有《周礼类要》留存礼局。[11]以上数人外,洪武初的钱用壬、崔亮、牛谅前后为礼部尚书,朱升、詹同、陶安为近侍文臣,皆精于《周礼》。翻检《明太祖实录》,多见他们与朱元璋谈论《周礼》,引周制而定明朝制度。朱元璋本来文化水平不高,但长期与儒士接触,不断学习,渐渐熟悉儒家经典《周礼》,了解周朝故事、典章制度。这为他统一天下之后,把《周礼》作为建国立制的制度资源、开创一个不同于元朝的全新政治格局准备了知识基础。

《周礼》固然早已为朱元璋所熟悉,但最终能不能为他所取法,还要看其与朱元璋开国规划的根本目标是否契合?或者说,洪武初的政治情境与《周礼》蕴含的历史经验之间能否产生关联,朱元璋能否从《周礼》中寻找到实现其核心政治目标的灵感?《周礼》糅合封建制和郡县制两种制度而形成了独特的国家政权结构形式。[12]这种政权结构表现为“六官之制”与宗法封建的相结合,礼与法的相融合,以君权为中心,以治理国家为要务。一方面,天子驭六官,没有秦汉以后的相权体制,利于君权集中;另一方面,以嫡长子继承、余子分封的宗法封建,使王室子弟得到妥善安排,实现“封建亲戚,以屏藩周”的政治目标。这些都为立国之初的朱元璋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治理范本。

作为开国之君,朱元璋有着强烈的祖宗心态,他不仅要使苦心经营、得之不易的江山长治久安,而且要保证皇位在朱家传之久远,这是他的终极目标。为此,朱元璋既用暴力手段,通过“胡蓝之狱”清除异己势力,消弭潜在危险,同时也积极谋求通过制度设计,实现江山稳固、皇位久远。可以发现,从洪武初,朱元璋就流露出对于《周礼》六官之制的兴趣。洪武元年正月,朱元璋对中书省臣说:“成周之时,治掌于冢宰,教掌于司徒,礼掌于宗伯,政掌于司马,刑掌于司寇,工掌于司空,故天子总六官,六官总百执事,大小相维,各有攸属,是以事简而政不紊,故治。”[13]洪武三年二月,他提到六部总领天下之务的中枢体制,是“稽古建官”的体现。[14]随着胡惟庸案的爆发,改革元中书省旧制的时机已经到来,朱元璋仿照《周礼》“天子总六官”模式,断然废除秦以来的丞相制,去掉了横亘在皇帝与六官(六部)之间的权力隐患。他对文武百官说:

朕自临御以来,十有三年矣。中间图任大臣,期于辅弼,以臻至治,故立中书省以总天下之文治,都督府以统天下之兵政,御史台以振朝廷之纪纲。岂意奸臣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譬堤防之将决,烈火之将然,有滔天燎原之势。赖神发其奸,皆就殄灭。朕欲革去中书省,升六部,仿古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更置五军都督府,以分领军卫。如此,则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15]

由此可见,《周礼》“天子总六官”模式深契朱元璋之心,这种模式不惟“事简而政不紊”,更能从根本上解决丞相“专权乱政”的危险。胡惟庸案之后,他仿古六卿之制(即六官之制)而革中书省、废丞相。后人评价朱元璋此举“深得《周官》六典之遗意……诚有合于成周‘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之意”。[16]

朱元璋同样从周代的宗法封建中获得启示,对分封的意义有着深刻认识,决意分封宗藩。朱元璋子嗣繁盛,共有23个儿子和1个侄子,他分别于洪武三年、十一年、二十四年进行了三次分封,构建了一个以国都南京为中心、呈扇面状的宗藩屏障。第一次分封时朱元璋大宴群臣,君臣之间有一段对话:

上谕廷臣曰:“昔者元失其驭,群雄并起,四方鼎沸,民遭涂炭。朕躬率师徒以靖大难,皇天眷佑,海宇宁谧。然天下之大,必建藩屏,上卫国家,下安生民。今诸子既长,宜各有爵封,分镇诸国。朕非私其亲,乃遵古先哲王之制,为久安长治之计。”群臣稽首,对曰:“陛下封建诸王以卫宗社,天下万世之公议。”上曰:“先王封建,所以庇民。周行之而久远,秦废之而速亡。汉晋以来,莫不皆然。其间治乱不齐,特顾施为何如尔?要之,为长久之计莫过于此。”[17]

这段文字中,朱元璋君臣有着相当广泛的共识,认为分封是先王之制,特别是指出“周行之而久远,秦废之而速亡”,表明朱元璋所谓“遵古先哲王之制”,实乃遵周制而行分封。

一些大臣也表达了各自对于分封的看法。如宋濂从周、汉以来封王设相的历史出发,指出:“我圣天子临御之三年,思固泰山盘石之宗,以奠安黎庶,九子一孙同日封建为王,所以敦展亲之道,壮维城之势也。”[18]苏伯衡也说:“圣天子统一函夏,图惟治道,念夫为国之藩屏在乎众建亲王。”[19]洪武十一年,郑真借《晋王之国谢表》曰:“臣闻圣皇启运,必封建子弟亲属,盖欲同心协力,以屏扞帝室也。”[20]宋、苏、郑3人所言肯定分封的积极意义,与朱元璋“法古封建”精神相一致,即通过分封,建立一个基于朱姓皇室血缘关系的统治集团,作为维持皇权的根本力量,实现《诗经》所谓“宗子维城”的目标。

时人讨论分封,最著名的事件当是洪武九年叶伯巨的直言上书,他说:“国家裂土分封,使诸王各有分地,以树藩屏,以复古制,盖惩宋元孤立宗室不竞之弊。而秦、晋、燕、齐、梁、楚、吴、蜀诸国各尽其地而封之,城郭宫室之制广狭、大小亚于天子之都,优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起其怨,如汉之七国、晋之诸王,或则持险争衡,或则拥众入朝,甚则缘间而起,防之无及也。”[21]叶伯巨认为洪武分封是复古制,很理解分封的意义,并不反对分封,他所担心的是“分封太侈”之弊。与叶氏有着相似意见的还有解缙,他在《太平十策》中提出“兼封建、郡县之制”:“夫众建诸侯而少其力,此万世不易之论,周家以是长久,天下之所共知也。”但诸王所封之地“宜以一县”,[22]解缙的提议其实亦是对分封太侈的一种应对措施。

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在遣燕、晋诸王将兵北伐故元时,为求至当之方,因以“封建”为题策问太学生。绩溪人程通所对称旨,擢为第一。程通对策最核心的内容是阐明封建要笃亲亲之恩:“《诗》曰:‘价人维藩,宗子维城。’又曰:‘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岂无谓之言耶?故为政而薄于本支,是自撤其城藩而割其手足也,欲以望国祚之灵长也亦难矣。”只有像周朝那样,惠同姓者至渥,宗藩联盟才可长久。纵有王室东迁,周祚不坠;诸吕为难,刘氏一呼,六军随灭之;王莽篡汉,南阳一倡,而故鼎复返。程通联系诸王将兵北伐,进一步指出“今蒙古虽北徙,犹时侵扰,臣以非诸亲王莫可镇此地者”。[23]

不难看出,程通用周、汉历史诠释了朱元璋分封政策的合理性。这份颇合朱元璋心思的对策进而也折射出朱元璋关于分封没有明言的内心隐情:只有厚分封、笃亲亲之恩,才能有磐石之宗藩;即便有周朝管蔡之叛、汉七国之乱,也不能因噎废食而不行分封。退一步说,假如诸王有拥兵入朝者,也是朱家人,正如俗话所言“肉烂在自家锅里”。在朱元璋看来,叶伯巨等人的担忧并不是问题,因为分封制最为本质的特点就是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由此而形成一个家族社会网络的宗藩联盟,以联盟的力量保障君权的安全,而不仅仅是皇帝一个人的安全。因此,分封制不仅让朱元璋按照宗法的原则安排了皇位的有序继承,更为重要的是形成了一个朱姓宗室集体守卫皇位的机制,即强宗对于皇位的保障。

总之,朱元璋用《周礼》“六官之制”与宗法封建相结合模式,构建了国家体制的基本框架。吴晗曾指出,朱元璋的统治政策是郡县制和封建制之间的“折衷政策”。[24]这与《周礼》所规划的国家结构形式确有相似之处。

朱元璋不仅用《周礼》构建了明初国家体制,在重建礼法融合的乡村教化体系等方面,受《周礼》的影响也不小,因为《周礼》同样有一套组织严密的基层治理体系。明初乡村是以里甲为基层管理单位,以老人、粮长、里长共同管理的、自然经济的、很少流动的乡土社会。对于这样一种社会的治理,依靠的是礼,秩序由礼来维持,礼制传递的治理能力可以有效地应对社会问题。对于“有过恶者”,才辅之以法。亦即明初乡村治理就是使百姓知礼、守法,而礼法之治的蓝本存在于《周礼》中。《周礼》既有“悬法象魏”“属民读法”之文,又有“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之说。[25]

所谓悬法象魏,《周礼·天官·大宰》如是记载:“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乃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挟日而敛之。”意思是说正月朔日以当年所行的法令制度等画之于板,悬于雉门两观之间,经十日后收起,使各地官府、民众得以观悉而行之。属民读法,即集合民众宣读法令,见之于《周礼》多处,“州长……正月之吉,各属其州之民而读法,以考其德行道艺而劝之,以纠其过恶而戒之。若以岁时祭祀州社,则属其民而读法,亦如之。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党正……及四时之孟月吉日,则属民而读邦法,以纠戒之”。“族师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书其孝弟睦婣有学者”。[26]周朝悬法象魏、属民读法,目的是使民众周知法令,从而知法畏法,寡过少犯,实现乡里社会治理,其中的爱民教民精神,被认为是涵濡煦育,“纳之于仁寿之域”的王者之道。

朱元璋对于周人的这些做法多有措意,借鉴《周礼》的礼法之制,用之明朝,其基本精神就是“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酌古今之宜,推陈出新,其著者有三:一是张挂榜文,发布律令。为了使民众知法而守法,明朝自洪武时就把许多法条、禁令制作成榜文,在各地衙署、码头、市集、驿站所建立的榜房悬挂,颇有“悬法象魏”的意思。永乐、宣德、正统、嘉靖等朝也延续了这一传统。二是乡饮读律,礼中有法。乡饮酒礼尊老尚贤、教孝兴让。洪武五年,诏各地举行乡饮酒礼:“上以海内宴安,思化民俗以变于古,乃诏有司举行乡饮,于是礼部奏取《仪礼》及唐宋之制,又采《周官》属民读法之旨,参定其仪。”[27]关于府县、里社乡饮读律的规定,载诸洪武十六年(1383)颁行的《乡饮图式》:“读律。有过之人,俱赴正席立听,读毕复位……(里社乡饮),其有过犯之人,虽年长财富,须坐于众宾席末,听讲律,受戒谕,供饮酒……如有过犯之人,不行赴饮及强坐众宾之上者,即系顽民。” [28]明代乡饮体现了礼、法结合的特点,自洪武五年初行乡饮酒礼,乡饮读律就成为一项重要内容,甚至明代一些宗族也效仿《周礼》岁时读法之遗意,“以宗正行于祠堂,以联族人”。[29]三是木铎警众,宣讲圣谕。周人继承前代木铎之制,按照郑玄的解释,“古者将有新令,必奋木铎以警众,使明听也”。 [30]铎,皆以金为之,以木为舌,则曰木铎;以金为舌,则曰金铎。《周礼》多处提及以木铎宣达政令,“正岁,帅治官之属而观治象之法,徇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31]“士师之职,掌国之五禁之法……皆以木铎徇之于朝,书而县于门闾”。[32]“中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33]洪武三十年(1397)九月,朱元璋取法《周礼》,规定每里各置木铎一个,选年老或瞽者,每月持木铎沿途宣诵“圣谕六言”六次。[34]朱元璋创立的木铎宣诵“圣谕六言”制度一直延续到嘉靖时期。

综上,《周礼》为明初国家体制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建立提供了传统智慧,洪武君臣以稽古定制的形式废丞相、行分封、推动地方社会的礼法之治,把现实政治与历史经验相结合,重构了一个迥异于前朝的国家体制。《周礼》在提供制度之源的同时,赋予了洪武君臣稽古定制的合理性——一种传统的权威。

二、《周礼》与建文改革、永乐迁都

洪武之后,《周礼》与建文朝政的关系更加密切,成为建文帝推行政治改革的指南。史载,建文帝用方孝孺建议更定品官勋阶,仿《周官》公卿、大夫、上中下士。即使燕王起“靖难军”,羽檄旁午,建文帝仍“锐意文治,日与方孝孺等讨论《周官》法度”。[35]建文帝与方孝孺之间共同的治国理念,就是源自《周礼》。方孝孺出自宁海方氏,从学于宋濂,自谓《周礼》是其平生最喜读之书。他说:“《周礼》者,周史所记周之治事书也。以其出于周也,文武周公之遗法微意往往可得而推。《周礼》,余之所最好。”[36]建文即位,召方孝孺为翰林博士,进侍讲,寻升侍讲学士。方孝孺“德望素隆,一时倚重,凡将相大政,议辄咨先生”。[37]

同是效仿《周礼》,建文君臣与朱元璋有所不同。如朱元璋由《周礼》“天子—六官结构”进而强调自古无相,意在为他“废丞相”之举寻找合理性。而建文君臣则从《周礼》看到“天官冢宰”具有位于其他五官之上的特殊性,方孝孺说:“冢宰者,治之所出也。宗伯典礼,司马主兵,司寇掌禁,司空掌土,皆听于冢宰者也。冢宰,治之本,天下大政宜见于冢宰。”[38]在方孝孺看来,冢宰是百官的首长,其实具有“相”的特征,与朱元璋的君权高度集中不同,方氏是在提倡,甚或是在设计一种宰相分权体制。建文帝在他的建议下,提高六部品级,六部尚书官位一品,各部设左右侍中,官位二品,加强了六部独立行使职权的能力。这实际上是在遵守“不得立丞相”祖训前提下的一种变通分权措施。[39]故后来朱棣指斥建文变乱祖制:“今虽不立丞相,却将部官增崇极品,掌天下军马钱粮,总揽庶务。虽不立一丞相,反有六丞相也。”[40]

朱棣“靖难”成功,终结了建文朝效法《周礼》的政治改革,开启了永乐时代。但《周礼》的影响仍然挥之不去。实际上,从建文帝削燕王属籍,朱棣就以周人封建为依据,上书于朝:“譬人欲伐树,必先剪旁附之枝,然后及其根干。亲藩夷灭之后,朝廷孤立,奸臣得志,社稷危矣,此不待明者而后见也。昔成周封建同姓,绵八百余年之业;秦废封建,二世而亡,明鉴斯在。”[41]朱棣的吁求不过是重复了洪武君臣对于封建的积极认识,暗示建文的削藩是违背祖制的。同时,朱棣及姚广孝等人很清楚建文君臣对于《周礼》的热衷,以周代封建为训,明示建文的削藩也违背了先王之制。《周礼》成为朱棣维护封建、保全自身而所恃的道义所在。

“靖难”后,燕王取代建文,即皇帝位。朱棣对方孝孺态度的转变,即由保全利用到正面冲突,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明史》记载:

先是,成祖发北平,姚广孝以孝孺为托,曰:“城下之日,彼必不降,幸勿杀之。杀孝孺,天下读书种子绝矣。”成祖颔之。至是欲使草诏。召至,悲恸声彻殿陛。成祖降榻劳曰:“先生毋自苦,予欲法周公辅成王耳。”孝孺曰:“成王安在?”成祖曰:“彼自焚死。”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子?”成祖曰:“国赖长君。”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弟?”成祖曰:“此朕家事。”顾左右授笔札,曰:“诏天下,非先生草不可。”孝孺投笔于地,且哭且骂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成祖怒,命磔诸市。[42]

这段文字描述的朱棣与方孝孺之间的对白非常场景化,它传递了一个信息:要理解朱棣对方孝孺的态度转变,不可不从周公辅成王的周朝故事入手。

《周礼》六官各篇之首皆有“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依照郑玄注,建,立也。建国,即建邦之所居,谓营都也。周公作六典之职(即《周礼》)以授成王;营邑于土中以治天下,是为洛邑。可见《周礼》开篇就说周公辅成王,建东都洛邑,开启西周的两京制。当然,这些周朝故事也出现在《尚书》等更早的典籍里,但通过郑玄等人的引用、训释,早已融入《周礼》注疏,与本经一体构成《周礼》的知识体系,为后人所熟悉。

醉心《周礼》的方孝孺认为,《周礼》是周公辅成王时的治事之书,周公借助辅成王而具有王的权力,制礼作乐,成一代之治。同是江南人,姚广孝对于方孝孺是了解的,知道他是一个读书种子,是一个熟悉《周礼》、熟悉周公辅成王故事的读书人和建文帝信任的股肱之臣,这样的人是有利用价值的,故以“不杀”相托于朱棣。燕王起兵“靖难”,不患师出无名,起兵的合法性就在《皇明祖训》之中:“凡朝廷新天子正位,诸王遣使奉表称贺,谨守边藩,三年不朝……如朝无正臣,内有奸恶,则亲王训兵待命,天子密诏诸王,统领镇兵讨平之。既平之后,收兵于营,王朝天子而还。”[43]燕王与姚广孝等人所面临的难题是靖难之后怎么办?既是靖难,奸臣既除,归政于上,藩王不可取而代之。这对于燕王来说,显然不可接受。因此,要想取得皇权,只有另找途径,而周公辅成王的周朝故事就是一个先王旧例。把建文帝变成“成王”,自己扮演周公,使之成为“周公”控制下的傀儡,可以完美解决权力合法性问题。由此,我们可以作一个大胆而合理的推断,即使建文不自焚,朱棣也不会杀他,否则成王不存,周公何为?

不过,历史最终给朱棣制造了一个意外:建文帝自焚了,不知所终。朱棣与方孝孺之间的对白就是在此背景下展开的,方孝孺的质问一步步地戳穿了“成王”不存情况下朱棣要当“周公”的不可能,那么以周公辅成王昭告天下也是不可行的。方孝孺无情地粉碎了朱棣的“周公梦”,使他认识到利用周朝故事来为自己篡权辩解、粉饰已无济于事。于是方孝孺由潜在的可用之人变成了毫无价值的政敌,被杀是一定的。

朱棣虽不能“辅成王”,但稍后他还是做了一回“周公”,他以周公“卜洛建都”相标榜,肇建新都,迁都北京,奠定了明朝两京制格局。朱棣称帝,改元永乐。礼部尚书李至刚等人首先以“太祖高皇帝中都之制”建议,将龙兴肇迹之地北平布政司升崇为北京。[44]此时还没有启动北京的建设,但升崇之举具有礼制的意义,它启动了随之而来的营建与迁都,这是永乐帝处心积虑的计划。[45]
只是刚刚经历靖难之役的北方难以承受像营建京城这样规模空前的大兴土木,永乐帝要给北方百姓一个休养恢复的时间。三年后,也即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以淇国公丘福为首的文武群臣可能在皇帝的授意下奏请建北京宫殿,以备巡幸。永乐帝随即批准了这个请求,派工部尚书宋礼等前往四川、湖广、江西、浙江等地采伐大木,正式拉开营建北京的序幕。[46]从永乐七年三月开始,永乐帝先后三次“巡幸北京”,而“巡幸北京”成为他推进迁都北京工程的促进剂。[47]

永乐帝自然知道,大兴土木和巡幸地方都会劳民伤财,天下骚动。当他宣布于永乐七年二月进行第一次巡幸时,“百官闻之,骇然惊异,以为此大事,岂易言之!”[48] 为了减少阻力,他又一次借用“先王之制”为自己的举动寻找合理性:“成周营洛,肇启二都。有虞勤民,尤重巡省。朕君临天下,祗率典彝。统御之初,已升北平为北京。今四海清宁,万民安业,国家无事,省方维时,将以明年二月巡幸北京。”[49]第一句出自《周礼》“惟王建国”的周朝故事,后一句借用上古三代的巡狩故事。朱棣把自己与圣王并列,从而表明建都、巡幸皆非师心自用的无名之举。经过多年的营建,北京城墙、山陵、宫殿等建设相续完成,迁都的问题开始提上日程,明眼人都知道“营建北京”不仅仅是为了巡幸,定都北京才是永乐帝的真实用意。但把南京作为国都本是太祖的钦定,是祖制,对于一直强调自己是太祖之嫡子、政治上绍述太祖的永乐帝来说,迁都乃是改变祖制。实际上,反对迁都的声音持续不断,从魏国公徐钦到河南布政使周褒、王文振等,都认为“建都北京非便”。为了平息舆情,永乐帝再一次援引成周营建洛邑故事。永乐十九年(1421)正月正式宣布迁都,他下诏书称:“朕荷天地祖宗之佑,继承大宝,统驭万方,祇勤抚绥,夙夜无间。乃者仿成周卜洛之规,建立两京,为子孙帝王永远之业。”[50]四月,新建成的北京“奉天殿、华盖殿、谨身殿”遭遇雷击而发生火灾,“当还南京”更是成为一时舆论的导向。[51]他敕谕百官群臣时又说:“朕躬膺天命,祇绍鸿图。爰仿古制,肇建两京。”[52]

与永乐帝屡申“成周卜洛”、肇建两京相映成趣的是,他还不停地制造神话、祥瑞,如永乐五年工部尚书采木四川,奏言有大木数株不藉人力,一夕出天谷达于江,盖山川之灵相之。于是,永乐帝赐其山名神木山,立祠祭祀。[53] 永乐十五年十一月开始建奉天殿、乾清宫,二处皆现五色瑞光,金水河冰凝结成瑞,廷臣称贺此乃上天眷顾,圣德所致,永乐帝心中大喜,特地告谕太子、廷臣等。[54]对于永乐帝来说,《周礼》等儒家经典所载的成周故事与天降祥瑞一样,具有权威性,前者代表了先王之道,后者代表着天意或天道,二者都是传统政治实践中不可或缺的权威之源。

三、《周礼》与明代中后期礼制改革

明代取法《周礼》以重建国家礼仪制度的高潮在洪武初,太祖严“夷夏”之辨,以“恢复中华”相号召,强调明朝回归华夏文化正统,从而确立元明革命的正当性,故举凡郊庙社稷、乡饮乡射、衣冠章服等,悉复先王之旧。[55]明代中后期以《周礼》为依据来考订国家礼制,当数弘治、嘉靖两朝为代表。孝宗尊崇生母、祖母,以《周礼》而议行“别庙奉慈”之制;世宗崇父,据《周礼》而谋求“称宗入庙”,体现了《周礼》作为古代早熟的礼制文化经典对于解决特殊礼制问题的重要意义。以下详述之。

先来看孝宗庶出、别庙奉慈之事。明朝宗庙祭祀从洪武时便形成了太庙与奉先殿内外两套系统,“国家有太庙,以象外朝;有奉先殿,以象内朝”。内外有别,奉先殿位于皇宫内,方便皇帝、后妃的晨昏谒见、节序生辰致祭等日常性祭拜,特别是方便后妃行礼。而太庙主要是岁时祭拜或因事祭告,比较隆重、正式。不过,太庙、奉先殿祭祀的神主是一致的,都是按照“一帝一后”的祔祭原则确立神主。这里的“一后”,指的是皇帝唯一的或第一任皇后,即元后。宪宗元后吴氏被废,第二任皇后王氏后来就成为祔庙的元后。

元后无皇子,皇帝必庶出。庶出的皇帝只能祭祀先帝元后(嫡母),而非自己的生母(庶母)。如明朝太庙与奉先殿中,宪宗与皇后王氏就是祔庙的“一帝一后”。孝宗生母纪氏时为妃,孝宗即位后才追尊为孝穆太后,不能祔庙。因此,纪太后神主就不能在太庙与奉先殿中享受孝宗的奉祀。对于遭遇不幸童年的孝宗来说,生母纪太后的悲惨命运让他难以释怀。《明史》载:“孝穆纪太后,孝宗生母也,贺县人。本蛮土官女。成化中征蛮,俘入掖廷,授女史,警敏通文字,命守内藏。时万贵妃专宠而妒,后宫有娠者皆治使堕……帝偶行内藏,应对称旨,悦,幸之,遂有身。万贵妃知而恚甚,令婢钩治之。婢谬报曰病痞,乃谪居安乐堂。久之,生孝宗。”对于母亲的不幸和早逝,孝宗“每一思念,惄焉如割”。[56]为了追怀,孝宗想在罔极孝思与“一帝一后”的祖宗礼制之间寻找一种合适的祭祀方式。成化二十三年(1487)十一月,礼部尚书周洪谟会官考议孝穆纪太后的奉享之礼:

按《周礼·春官》大司乐之职,歌中(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谓姜嫄也,是帝喾之妃,后稷之母,故特立庙以祭之。至宋,则元德、懿德二皇太后俱有别庙之享,章献、章懿二皇太后遂有奉慈之建,每岁五享,四时荐新,上食并同太庙。今恭遇孝穆慈慧恭恪庄僖崇天承圣皇太后祔葬茂陵,所有神主宜于奉先殿傍近宫室,改为别庙,以礼安奉,岁时祭享,悉如太庙、奉先殿之仪。[57]

《周礼》所载成周特建庙以祀后稷之母姜嫄,此后世后妃立庙之权舆。弘治礼臣援引《周礼》,遂有别庙奉慈之制,庙名“奉慈殿”,位于奉先殿之西。

弘治十七年(1504)三月,孝宗祖母孝肃太皇太后周氏去世。周太后是英宗妃、宪宗生母,因为她不是元后,故不能与英宗祔庙。但孝宗对于周太后感情至深,被立为太子,即由周氏抚养宫中,在万贵妃专宠跋扈的形势下得以平安长大。为报答祖母的“抚育勤劬,训诲备至”,孝宗令臣下议定孝肃太皇太后的庙享事宜,“稽之《周礼》,有祀先妣之文,疏云姜嫄也。是则太母得特立庙以专祀,不失尊崇之礼,自周然矣,《诗》所谓閟宫是已。唐宋礼制无常,初正终乱,固无足言。但其间推尊太后,不配食祖庙者则别立殿享之,亦得閟宫之义”。[58]最后议定孝肃太皇太后与孝穆太后别祀于奉慈殿,孝肃居中,孝穆居左,虚右以待将来。孝宗君臣依据《周礼》而确立的别庙奉慈之制,适应了庶出皇帝祭祀生母、庶祖母的礼仪需要,是一种权衡孝情与祖制的创举,对弘治以后各朝产生持续影响,穆宗时期的神霄殿、万历时期的崇先殿都是遵照别庙奉慈之制而设立的。

再来看世宗崇父、称宗入庙之事。世宗由藩王入继大统,其父兴献王的庙祭面临着“情与礼”之间的冲突。一方面,按照“生为帝统,死为庙统”的太庙礼制原则,只有做过皇帝,死后才能入祀太庙。但兴献王没有做过皇帝,故不可入祀太庙。另一方面,世宗身为皇帝,在太庙致祭的却不是自己的父亲,孝亲之情难以表达。因此,他也面临孝宗同样的礼制难题:如何在一己孝情与祖宗礼制之间寻找一种合适的祭祀方式?故世宗即位后不久就开始了“大礼议”。“大礼议”历时20余年,嘉靖七年(1528)之前为第一阶段,主要是为其父亲争皇、争考。后一阶段从嘉靖九年开始,世宗以《周礼》为蓝本,以洪武初制相号召,通过一系列的礼制改革,完成了兴献帝“称宗入庙”的目标。关于这一复杂过程,笔者曾有专论,不再重复。[59]本文要着重探讨的是,世宗是如何利用《周礼》来达到“称宗入庙”的目标?

首先,世宗利用周朝亲蚕礼启动郊礼改革。明代郊礼初订于洪武元年,时中书省臣李善长引《周礼》上奏:“《周官·大司乐》:‘冬至日,祀天于地上之圜丘。’《大宗伯》:‘以禋祀昊天上帝’……今当遵古制,分祭天地于南北郊。冬至,则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大明、夜明、星辰、太岁从祀……拟以今岁夏至日祀方丘,以五岳、五镇、四海、四渎从祀。”[60]这种根据《周礼》而制订的天地分祀之制便是洪武初制。洪武十年改天地分祀为天地合祀,是为洪武定制,一直沿用到嘉靖九年。鉴于洪武定制不利于实现他尊亲的愿望,世宗对其颇为不满,遂转而遵古制,用周礼,恢复洪武初制,也就是恢复南、北郊,分祀天地。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周礼》的祀天礼除了冬至祀天于圜丘,还有季秋明堂之礼等。明堂祀天配父,世宗因此可以将兴献帝配天,而配天需加庙号,“称宗以配上帝”,自然就要给兴献帝加庙号(后称“睿宗”);既称宗,必然入太庙。也就是说,世宗遵《周礼》、恢复洪武初制的真正用意在于,利用明堂祀天配父的礼义逻辑,来实现兴献帝的“称宗入庙”。

但是,天地合祀作为不容轻议的祖制已经沿用150余年,世宗自己也不便径改。就在世宗欲行改革而又无从措手之际,兵科给事中夏言提出恢复古礼,举行亲蚕礼。亲蚕礼为周朝礼制,《周礼·内宰》云:“仲春,诏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以为祭服。”[61]皇后亲蚕礼与天子亲耕礼总是相提并论,对应着南北郊祀,也就是天地分祀制度。洪武初,朱元璋虽上追成周,兴复古礼,但没有恢复亲蚕礼。这个空白直到世宗看到夏言的奏疏之后才得以填补。在世宗看来,只有恢复亲蚕礼,才能水到渠成地达致天地分祀:“上因锐意欲定四郊之制,卜之奉先殿太祖前,不吉……上意犹不已,仍卜之太祖,复不吉,议且寝矣。会给事中夏言请举亲蚕礼,上大喜,以为古者天子亲耕南郊,皇后亲蚕北郊,适与所议郊祀相表里。”嘉靖九年三月将举行亲蚕礼,随即会启动郊礼改革,世宗让群臣讨论郊礼分、合问题。其中支持分祀的以世宗、张璁、夏言等为代表,他们无不以《周礼》为据。世宗说:“圜丘、方泽之制,具在《周礼》,则南郊祀天,北郊祀地,又明矣。”[62]张璁对世宗说:“天地分祀之礼,全在《周官·大司乐》一篇,开载明白,实关要之处。”[63]在世宗等人的推动下,明廷最终以《周礼》为据,实行天地分祀。

其次,利用明堂之礼,完成兴献帝的“称宗入庙”。明初没有建立明堂之礼,嘉靖十七年(1538)明世宗为了兴献帝“称宗入庙”,有意重建明堂祀天之礼。根据《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的释义,世宗想通过明堂祀天而配父,借机给兴献帝加尊庙号,达到称宗入庙的目的。通州同知丰坊揣摩圣意,上奏:“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请复古礼,建明堂,加尊皇孝献皇帝庙号,称宗以配上帝。”[64]看到丰坊的奏疏,世宗心中大悦,遂下礼部会议。

礼部尚书严嵩一度没有把握住世宗的心思,提出明堂配父,或配太宗,或配献皇帝。对于严嵩的模棱两可之说,世宗不悦,明白指示说,周公之礼,武王行之,“周自武(王)为之,则严父必文(王)。今日,我举必以皇考配也”。[65]按照世宗的解释,配天之父,周朝因武王行明堂礼,配天之父就是文王;世宗自己行明堂礼,配天之父就是献皇帝。严嵩只得依照世宗旨意,议定献皇帝配享明堂。对于世宗为何恢复周代明堂之礼,明人沈德符有一段话深得其中奥秘:“至嘉靖十七年,谀臣丰坊言,请仿古明堂之制,加献皇宗号,以配上帝。上意甚惬,遂以其年九月举明堂大享礼于大内,尊献皇,称睿宗。更上‘昊天上帝’号为‘皇天上帝’,而以睿宗配享,盖用《周礼》故事。”[66]

回顾孝宗、世宗的礼制改革,皆是运用《周礼》的礼制文化资源解决当时遇到的礼制难题,从而改写或重塑了明朝中后期的宗庙礼制。礼制变动缘于新政治势力崛起,皇帝庶出、藩王入继大统皆为常规之外的变局,代表一种新的政治势力,故礼制变革同样是政治问题。

四、结语

《周礼》成书较晚,相传西汉河间献王开献书之路,得《周礼》五篇于李氏。元人《谒河间献王墓》诗曰:“残编断简遍搜罗,万世犹得说《周礼》。”[67]《周礼》对明朝政治的深刻影响让我们看到,一部儒家礼经能够经历1500年时光仍然具有活力和权威,真应了“万世犹得说《周礼》”之说。《周礼》作为古代中国集大成的治世之书,体现了一种理想化的王道政治模式,具有传统的权威。千百年之后,明人重提《周礼》就是要从其蕴含的那些传之久远的制度中汲取智慧,并借其权威为自己的政治行动寻求合理性。太祖、太宗如此,孝宗、世宗也是如此。

明朝君臣取法《周礼》实际上是学习、效仿先王之制的成功经验,是师其意而不泥其迹,即学习某一体制或制度的内在精神而不拘泥于具体的制度细节。时代不同,后世难以照搬前朝制度,固守它的具体做法,唯有学习其精神实质而别开乾坤,才能法古为治。以封建(或分封)为例,这是《周礼》的核心内容之一。封建制度建立在血缘、宗法基础上,通过“封建亲戚,以屏藩周”,维护王朝的“家天下”。至于分封的诸侯王是否临民治事、赐土领军、拥有多大权力,则是封建制度的细节问题,后世封建,代有损益,各有差异。

取法具有强烈的目的性和选择性,选择的过程就是在明确目标指向下的取舍。朱元璋和建文君臣对于《周礼》“六官之制”就有不同的取法重点,朱元璋为了废除丞相,从而强调六官之制的“无相”特征;建文君臣为了在“不得立丞相”祖训前提下可以设计一种新的宰相分权体制,强调的则是六官之中冢宰独尊,俨然“有相”。“无相”“有相”的制度信息都隐然存在于《周礼》中,现实之光照射在哪里,那里就会显现出来,正是这种古今之间产生的“关联呼应”,使得《周礼》作为历史经验方能为后人所汲取、效法。[68]

取法是一种经验主义的效仿,所取法的制度要经由历史的验证是值得效仿的,才具有权威性。中国历史上,人们总结前朝政治得失,一个重要的指标是看王朝国运的长短,一个享祚长久王朝的统治经验才是值得信服和效仿的。朱元璋坐在皇帝的龙椅上,不止一次和大臣们讨论周朝、汉朝为何有800年、400年的江山基业。在朱元璋君臣的心目中,周、汉两朝无疑是长治久安的王朝,周、汉两朝的统治经验值得总结与效法。而元朝不足百年,权臣当政,内乱不断,几无善政可言。洪武四年三月朱元璋对太子说:“(元)世祖虽能立国,而制度甚疏阔,礼乐无闻,故政事不及汉唐,况能复古乎?”[69]故笔者同意李新峰的论断:朱元璋没有理由去继承元朝的政治理念和体制。[70]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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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锷:《三礼研究论著提要》,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页。

[2] [清]孙诒让撰,王文锦、陈玉霞点校:《周礼正义·序》,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页。

[3] [清]爱新觉罗·胤禛:《世宗宪皇帝御制文集》卷8《大清会典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00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1986 年,第82页。

[4]陆深:《俨山集》卷38《送右方伯刘南泉赴任山东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68册,第238页。

[5]刘宗周:《刘蕺山集》卷10《问官小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94册,第480页。

[6]关于《周礼》对后世的影响,相关研究可参见王启发:《在经典与政治之间——王安石变法对〈周礼〉的具体实践》,《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美]包弼德:《王安石与〈周礼〉》,方笑一译,《历史文献研究》总第33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俞菁慧:《〈周礼〉“比闾什伍”与王安石保甲经制研究》,《中国史研究》2016年第2期;楼劲:《魏晋以来的“禅让革命”及其思想背景》,《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 年第 3 期;[英] David McMullen :《〈周礼〉与唐代前期的国家治理》,张凌云译,《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丁鼎:《〈周礼〉的行政制度设计及其对后世政治的影响》,《山东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1年第3期;等等。

[7]胡缵宗在《鸟鼠山人后集》卷2《甘肃志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62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456页)云:“故读《尚书》而后知政,读《周礼》而后知治,读《春秋》而后知教。”

[8]《明太祖实录》卷7,己亥春正月庚申,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8年影印本,第80页。下文所引实录皆出自该版本,不再注出。

[9]郑楷:《学士承旨潜溪宋公行状》,徐纮:《明名臣琬琰录》卷8,《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53册,第87页。

[10]《明太祖实录》卷198,洪武二十二年十二月甲子,第2979页。

[11]程敏政:《篁墩文集》卷56《环谷先生汪公像赞》,《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53册,第316页。

[12]彭林:《〈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53页。

[13]《明太祖实录》卷29,洪武元年春正月戊寅,第487页。

[14]《明太祖实录》卷49,洪武三年二月戊子,第972-973页。

[15]《明太祖实录》卷129,洪武十三年春正月己亥,第2048-2049页。

[16]丘濬著,周伟民等点校:《大学衍义补》卷5《正百官·定职官之品》,海口:海南出版社,2006年,第120页。

[17]《明太祖实录》卷51,洪武三年夏四月辛酉,第999页。

[18]宋濂:《文宪集》卷8《送晋王府王傅李君思迪之官诗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23册,第459页。

[19]苏伯衡:《苏平仲文集》卷6《送晋王相汪君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28册,第622页。

[20]郑真:《荥阳外史集》卷62《晋王之国谢表》,《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34册,第427页。

[21]《御选明臣奏议》卷1《应求直言诏上书》,《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45册,第19页。

[22]解缙:《文毅集》卷1《太平十策》,《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36册,第604页。

[23]程通:《贞白遗稿》卷1《封建策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35册,第728-730页。

[24]吴晗:《明代靖难之役与国都北迁》,《胡惟庸党案考》,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194页。

[25] [清]孙诒让撰,王文锦、陈玉霞点校:《周礼正义》卷19《地官·大司徒》,第761页。

[26] [清]孙诒让撰,王文锦、陈玉霞点校:《周礼正义》卷4《天官·大宰》,第117页;卷22《地官·州长》《地

官·党正》《地官·族师》,第861-862、868、878页。

[27]《明太祖实录》卷73,洪武五年四月戊戌,第1342-1343页。

[28]申时行等:《明会典》卷79,《乡饮酒礼》,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456页。

[29]罗虞臣:《罗司勋文集》卷8(下)《宗子章》,《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94册,第504页。

[30] [宋]王与之:《周礼订义》卷4《天官·小宰》,《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3册,第78页。

[31] [清]孙诒让撰,王文锦、陈玉霞点校:《周礼正义》卷5《天官·小宰》,第186页。

[32] [清]孙诒让撰,王文锦、陈玉霞点校:《周礼正义》卷67《秋官·士师》,第2782页。

[33] [清]孙诒让撰,王文锦、陈玉霞点校:《周礼正义》卷70《秋官·司烜氏》,第2913页。

[34]《明太祖实录》卷255,洪武三十年九月辛亥,第3677页。

[35]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16《燕王起兵》,《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364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280页。

[36]方孝孺:《逊志斋集》卷4《周礼辨疑一》,宁波:宁波出版社,2000年,第99页。

[37]沈佳:《明儒言行录续编》卷1《方孝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58册,第999 页。

[38]方孝孺:《逊志斋集》卷12《周礼考次目录序》,第381-382页。

[39]王家范、程念祺:《论明初对洪武政治的批评——方孝孺的政治理想与建文帝的政策改革》,《史林》1994年第3期。

[40]《奉天靖难记》卷2,《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45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449页。

[41]《明太宗实录》卷2,永乐元年七月癸酉,第18页。

[42]《明史》卷141《方孝孺传》,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4019页。

[43]朱元璋:《皇明祖训·法律》,《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64册,第178-179页。

[44]《明太宗实录》卷16,永乐元年春正月辛卯,第294页。

[45]关于营建北京、迁都的详细过程可参见[日]新宫学:《明代迁都北京研究——近世中国的首都迁移》,贾临宇等译,北京:外文出版社,2021年。

[46]《明太宗实录》卷57,永乐四年闰七月壬戌,第835页。

[47] [日]新宫学:《明代迁都北京研究——近世中国的首都迁移》,贾临宇等译,第243页。

[48]李时勉:《古廉文集》卷10《大仆寺少卿沈公墓志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42册,第842页。

[49]《明太宗实录》卷82,永乐六年八月丙戌,第1102页。

[50]《明太宗实录》卷233,永乐十九年春正月戊寅,第2250页。

[51]参见[日]新宫学:《明代迁都北京研究——近世中国的首都迁移》,贾临宇等译,第247-251页。

[52]《明太宗实录》卷236,永乐十九年夏四月壬寅,第2263页。

[53]《明太宗实录》卷65,永乐五年三月甲子,第916页。

[54]《皇明诏令》卷6《瑞应谕皇太子书》《瑞应谕廷臣敕》,《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5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38页。

[55]相关研究参见张佳:《新天下之化:明初礼俗改革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

[56]《明史》卷113《后妃》,第3521-3523页。

[57]《明孝宗实录》卷7,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壬戌,第145-146页。

[58]《明孝宗实录》卷209,弘治十七年三月癸未,第3894-3895页。

[59]参见赵克生:《明朝嘉靖时期国家祭礼改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21-82页。

[60]《明太祖实录》卷30,洪武元年二月壬寅,第507-511页。

[61] [清]孙诒让撰,王文锦、陈玉霞点校:《周礼正义》卷13,第528页。

[62]《明世宗实录》卷110,嘉靖九年二月癸酉,第2595-2596、2599页。

[63]张璁:《谕对录》卷14,嘉靖九年二月十三日,《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57册,第216页。

[64]《明世宗实录》卷213,嘉靖十七年六月丙辰,第4373页。

[65]《明世宗实录》卷213,嘉靖十七年六月丙辰,第4383页。

[66]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配天配上帝》,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42页。

[67] [元]吕彦贞:《沧浪轩诗集》卷2《谒河间献王墓》,《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324册,第487页。

[68]“关联呼应”一词借用于王汎森的《历史是扩充心量之学》(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4年,第138页)。

[69]《明太祖实录》卷62,洪武四年三月庚子,第1197页。

[70]李新峰:《论元明之间的变革》,《古代文明》2010年第4期。

以上文章原载于《学术研究》2025年第5期,文章不代表《学术研究》立场。篇幅原因有所删减,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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