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切实提升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法治素养,筑牢校园禁毒防线,6月24日,晋安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精心组织了一场“沉浸式”普法活动——林某某、陈某某贩卖毒品罪案庭审观摩活动。来自鼓山中学的50余名师生走进庄严的法庭,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接受了一场深刻而震撼的禁毒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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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庭审现场,感受法律威严

在肃穆的法庭内,同学们屏息凝神,旁听了由晋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庭审。从法庭调查中公诉人严谨有力的举证、指控,到法庭辩论时对犯罪事实、法律适用的精准剖析,再到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的沉重陈述,每一个环节都深深触动着在场每一位学生的心弦。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公诉人当庭发表公诉意见,近年来,电子烟因方便、时尚受到不少年轻人青睐,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暴利,非法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俗称“上头烟”,而它实际上是披着时尚“外衣”的新型毒品,滥用会使人出现脾气暴躁等影响思维、意志的精神障碍,一旦超出身体耐受范围,甚至会出现呼吸暂停、死亡等情况。因此,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是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最大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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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剖析毒害根源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法官进行现场普法,将“法庭”变为生动的“法治课堂”。他们结合本案及青少年涉毒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

毒品的伪装与危害:

如“邮票”“奶茶粉”“笑气”等新型毒品,揭露其伪装性、迷惑性及对身心、家庭、社会的毁灭性破坏。

毒行为的法律后果:

清晰阐明吸毒、容留他人吸毒、贩卖毒品等行为的严重违法性,及必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强调“一次好奇,一生悔恨”。

筑牢防毒心理堤坝:

教导同学们警惕“朋友”引诱、网络陷阱,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学会坚决说“不”,遇到涉毒线索立即向家长、老师或公安机关报告。

“看到被告人的悔恨,我明白了毒品真的碰不得!”“原来毒品离我们并不遥远,伪装得这么好,检察官、法官的提醒太重要了!”同学们踊跃发言,纷纷表示深受震撼与警醒。

“这种‘看得见’的教育比书本说教更有力量!”“感谢检察院、法院提供这样的平台,让我们也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课,今后会更重视与孩子的禁毒沟通。”老师们对活动的实效性给予高度评价。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守护青春无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次庭审观摩活动,是晋安区检察院践行“谁执法谁普法”、深化“法治进校园”、的具体行动。希望通过这种身临其境的警示教育,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让拒毒的信念更加坚定。晋安区检察院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凝聚家庭、学校、社会合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的法治环境,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文案:林怀德

编辑:黄绿咏

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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