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是员工流动的一种重要方式,员工流动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具有重要作用,但过高的员工离职率会影响企业的持续发展。

网友咨询:

劳动者离职,单位卡着不让走怎么办?

周林政律师解答:

1、与直接上级沟通,争取上级的理解与支持,让其协助推动审批流程。

2、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审批流程的具体要求,请求简化或加快流程。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4、如果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并且还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法律赋予了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权利。

周林政律师补充: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递交辞职申请至今已经超过三十日,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在员工递交辞职申请的三十日后自然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离职通知书一定要送达公司,并保留相应的证据。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为离职的员工出具离职证明是法定的义务,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单位就应当给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周林政律师

中共党员,全国百强律所-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期间,参与众多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金融类纠纷案件,成功处理多起涉及不良资产处置、金融合同纠纷等案件,累计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千万元。

擅长:对民间借贷、劳动纠纷、婚姻家事等民商事领域案件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与深刻的专业见解。

始终秉持 “以法为盾,护民权益” 的执业理念,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卓越的专业能力,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