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25日消息,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因财务凭证所附报销资料虚假、虚列培训套取费用、银保专员佣金回流等问题,被监管部门处以50万元罚款。
此次处罚中,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还有多名涉事责任人亦受到惩处。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总经理的袁月,因对银保专员佣金回流负有责任,被监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4万元罚款。同时,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营销本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韩璐,也因对虚列培训套取费用、银保专员佣金回流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以7万元罚款。此外,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个险营销部总经理的刘莎莎,因对财务凭证所附报销资料虚假负有责任,同样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近年来,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多家分公司因存在违规行为而被处罚。就在一周前,今年6月16日,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因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违规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问题,被监管部门处以44万元罚款,三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1万元。
今年4月,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其中,幸福人寿深圳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40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被罚款。
2024年12月,咸阳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幸福人寿咸阳中心支公司因业务数据记录不真实,被罚款10.5万元,员工杨俊(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综合支持岗)被警告并罚款1.1万元。
2024年9月,山西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幸福人寿山西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责令改正并罚款21万元。
2024年7月,重庆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存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违法行为,对幸福人寿重庆市涪陵中心支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万州中心支公司分别被处以32万元、24万元、26万元的罚款。同时,王春、周杰、陈春明三位时任银保部经理或总经理也分别受到警告并被处以6万元、5万元、5万元的个人罚款。
除了连续被罚,幸福人寿业绩方面也不尽如人意。今年一季度,公司同比由盈转亏。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幸福人寿保险业务收入为83.01亿元,同比降7.14%;净利润为-5557.14万元,上年同期为3.43亿元。同时,综合投资收益率为0.10%,上年同期为3.76%。而据相关统计,同期75家人身险机构合计净利润同比增长44.47%。
今年一季度末,幸福人寿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也环比下降。其中,实际资本156.39亿元,较上季度末减少6.82亿元;最低资本117.29亿元,较上季度减少9.07亿元。实际资本下降主要是净资产、保单未来盈余影响综合所致。
公开信息显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金101.3亿元。幸福人寿属于国有控股企业,目前共有18家股东,国有法人股比例超过60%。按照公开资料,诚泰保险和东莞交投集团是幸福人寿前两大股东,此外,陕煤集团、奇瑞汽车、芜湖建投、晋能控股等多家知名企业也是其重要股东。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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