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
记者从漯河交警处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执勤大队将全面清理停车场内涉案车辆。凡是停车场内涉案的各类机动车(包括事故车辆、交通违法车辆和“僵尸车”),自6月24日起三个月内,其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没有提供被暂扣机动车合法证明的,没有补办相应手续的,没有持有效证件到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执勤大队接受处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执勤大队将依照法律程序给予罚没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或集中销毁强制报废。请广大司机相互转告,提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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