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车位之争:拒交 65 元,闹上法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产权车位之争:拒交 65 元,闹上法庭!

松江区交付不到两年的某新房小区,业主购买了一个产权车位,因不满小区违建等物业服务问题,业主拒交每月65元的车位管理费。

物业称,虽然车牌号没有录入地下车库的系统内,但他们每次都会通过手动抬杆的方式,让业主的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业主对物业的说法表示质疑,认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也极大影响了出行。

法官指出,新房小区的预售合同中,往往会有前期的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是产生有拘束力的。

房管局工作人员也指出,如果物业的确存在失职,也会有相应的处罚。

经过调解释法,双方达成和解。业主结清了物业费,物业也录入了车牌。最终,业主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对于不满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的行为,你怎么看?

看看新闻记者: 刘晨

编辑: 谭悦

视频编辑: 赵祎韫

责编: 金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