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福县公安局百寿派出所民警在景区巡逻时,敏锐捕捉到异常——有数人在百寿镇海菜花自然景区徘徊,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盘问,结果发现此数人并非游玩,而是在采摘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海菜花

经清点,现场查获非法采摘的海菜花1000余株(后经仔细清点为1646株,重达133公斤),民警当场将数人控制,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和百寿派出所联合展开调查。

0.75元一株,自由没了

随着调查深入,案件真相令人咋舌:罗某为谋取利益,竟拉拢丈夫黄某根、好友罗某礼、黄某慧、廖某华组团作案。他们携带编织袋、驾驶车辆,专程从外地赶来景区,将黑手伸向被誉为"水中大熊猫"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海菜花。

为了蝇头小利,他们将盗采的海菜花以0.75元一株的价格出售,自以为找到了"生财之道"。殊不知,这一株株海菜花不仅是生态系统的"晴雨表",更是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5人刑拘,海菜花重返河道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植物研究院权威鉴定,涉案植物确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目前,罗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非法采摘、毁坏并销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而被抢救回来的海菜花,也已发还当地村委进行补种,重归河道继续守护生态。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保护大队、百寿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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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黄晓红‍‍‍‍‍‍‍‍‍‍‍‍

责任编辑:闫佳佳

值班主编: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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