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于昨日(6月26)上午以429名代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85.15%)的赞成票,通过了《刑法若干条文修订与补充法》。此法案正式废除了八项死刑罪名,包括颠覆人民政权罪、破坏国家物质技术基础设施罪、生产与贩卖各类劣质药品罪、破坏和平及发动侵略战争罪、间谍罪、非法运输毒品罪、贪污财产罪以及受贿罪。

刑法》作为国家重要的法律基石,为社会管理、犯罪预防与打击、社会安全秩序的维护,以及组织、国家和公民利益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然而,经过八年多的实施,国家形势发生了显著变化,原有条款暴露出诸多不足与局限。因此,《刑法》的修订显得尤为必要。新法共修订了38条,并补充了1条(非法使用毒品罪)。

为确保法律实施的连贯性,新法还规定了过渡条款:针对在7月1日前因上述八项罪名被判处死刑但尚未执行的案件,将不再执行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裁定改判为无期徒刑。

此外,新法补充了非法使用毒品罪(第256条a款),该条款明确对正在戒毒或刚结束戒毒过程又继续非法使用毒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对于环境、食品安全及毒品相关罪名,新法则提高了刑罚力度,涉及的第235条环境污染罪、第236条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罪、第248条非法生产毒品罪、第249条非法储藏毒品罪、第251条非法贩卖毒品罪以及第317条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罪等,均反映了当前及未来越南在防治犯罪方面的严格要求。

《刑法若干条文修订与补充法》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生效。

此外,国会昨日还以89.12%的高赞成票通过了《国家财政预算法》(修订版)。根据新法,国家财政预算案的制定与调整决定权将由政府接管,而非以往由国会全权决定。

在昨日的议程中,国会还通过了关于成立国家选举委员会的决议。该委员会由19名成员组成,主席由国会主席担任,一名国会副主席担任常务副主席兼人事小组组长。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河内的国会大厦,拥有独立的印章、运营经费及辅助机构。

同日下午,国会还通过了关于第十五届国会常务委员会成员人数的决议,该常委会由20名成员组成,包括国会主席、6名国会副主席及13名委员。该决议自国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来源:西贡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