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第二幼儿园2025年秋季招生公告

幼儿2025年

秋季招生公

周至县第二幼儿园

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及省、市、县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周至县第二幼儿园2025年秋季招生公告如下:

欢迎小朋友们的加入

01

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符合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

02

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计划招收小班幼儿 100人。

03

招生范围

南大门(景园小区售楼部—南大门—石桥路段)以北

中心街(云塔南街北路口—中心街转盘—辛庄十字—木材市场段)以南

县医院(县医院西边公路—云塔南街段)以西

木材市场以东

04

报名时间

6月26日—6月29日(以公众号的形式开展招生工作宣传)

6月30日当天家长携资料进行线下审核登记(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05

录取规则

1.优待类人员子女

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与幼儿复印于同一页,监护人与幼儿复印于同一页)。

②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其他材料。

2.幼儿户籍在招生区域内。

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须与入园子女户籍一致。(户主与幼儿复印于同一页,监护人与幼儿复印于同一页)。

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住房在招生区域内的幼儿。

(1)个人自建房

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须与入园子女户籍一致。(户主与幼儿复印于同一页,监护人与幼儿复印于同一页)。

②个人自建房证明材:自建房整体房屋正面照片及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③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商品房

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须与入园子女户籍一致。(户主与幼儿复印于同一页,监护人与幼儿复印于同一页)。

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首页)。

③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集资建房和单位家属楼的参照商品房相关要求。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须与入园子女户籍一致。(户主与幼儿复印于同一页,监护人与幼儿复印于同一页)。

②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个体户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③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工作单位在区域内

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须与入园子女户籍一致。(户主与幼儿复印于同一页,监护人与幼儿复印于同一页)。

②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父母一方工作证明(要求工作证明有单位盖章)。

6.招生范围内租房且实际居住

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须与入园子女户籍一致。(户主与幼儿复印于同一页,监护人与幼儿复印于同一页)。

②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父母一方的正式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请家长来园登记时按要求准备齐各项资料,以上资料不全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办理。

06

公示结果

2025年7月20—23日招生工作汇总,7月24—31日招生情况及幼儿名单将在幼儿园门口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

07

咨询结果

招生联系人:吴雪 黄静

咨询电话:029—85159299(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吴雪18706893526

黄静15829032102

08

报名时间

幼儿园收费工作按照《周至县公办幼儿园保教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要求落实。现行收费:保教费410元/生/月,伙食费14元/生/天。如有调整,按照最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来源:周至县第二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