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津市公安局赵家庄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内郭某与薛某因琐事发生口角,情绪激化后演变为肢体冲突。

事发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局面,稳定双方情绪并固定证据。司法所调解员同步介入,通过询问当事人、走访周边群众,全面还原事件经过。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双方行为边界,警示冲动后果,同时从邻里和谐、社会稳定角度开展思想疏导。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郭某与薛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向对方赔礼道歉,并签订和解协议,承诺以理性方式解决矛盾。

【来源:河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