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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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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5年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hrss.xz.gov.cn/)、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同步发布。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30日至2007年7月4日之间出生);

6. 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由沛县教育局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8. 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9.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毕业生最迟于2025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非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部分岗位(岗位代码0123、0124、0125)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聘用之日起3年内不能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6年1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⑤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pxrsks.pzhl.net 。

1.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6月30日9:00-7月4日16:00;

2. 资格初审:2025年6月30日9:00-7月5日17:00;

3. 陈述和申辩:2025年6月30日9:00-7月6日17: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6月30日9:00-7月7日17:00;

5. 缴费确认:2025年6月30日9:00-7月7日21:00。

(二)网上确认

1. 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申请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大小为200KB以下)。

2.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见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5年7月8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的沛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岗位,只进行笔试。

其他岗位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考试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地点设在沛县。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沛县教育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招聘主管部门负责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岗位除外)。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5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但须在2025年8月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5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先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或免试认定证明,但须在2025年8月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封闭备课30分钟,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成绩计算

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的沛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在笔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名单(招聘对象为乡村定向师范生以外的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选岗

沛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的沛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确定选岗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按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确定选岗顺序,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其他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确定选岗顺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按照加试成绩确定选岗顺序)。岗位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后,因应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空缺岗位,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仅在空缺的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五、考察与体检

选岗结束后,由沛县教育局、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考察体检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沛县教育局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沛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沛县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沛县教育系统教师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沛县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经沛县教育局审核后报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或沛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进度及通知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发布,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沛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16-89618362(岗位代码0101-0122);

0516-89655772(岗位代码0123);

0516-8036615(岗位代码0124、012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九、招聘工作监督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6886737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十、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516-68869398,0516-68938660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1. 2025年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

2.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 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沛县教育局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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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开放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改善师资结构,提升师资队伍素质,徐州开放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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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徐州开放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徐州开放大学网(www.xzou.cn)同步发布。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5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 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岗位表》中招聘对象是“2025年毕业生”的,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②《岗位表》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我校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要具有1年及以上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12个月,如2020年9月-2021年8月即按12个月计算)。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就读阶段担任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班长,或在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不含社团)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不含社团)、科协、艺术团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二级学院(系)、校级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部门出具的聘文、聘书或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由所在党支部开具。

7. 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8.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 2026年1月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请发送邮件至xkdzzrsc@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应聘岗位代码+姓名”。

1. 报名表、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7月1日9:00-7月5日16:00;

2. 资格初审:7月1日9:00-7月6日16:00;

3. 陈述和申辩:7月1日-7月7日期间9:00-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1日9:00-7月7日18:00;

5. 缴费确认:7月1日9:00-7月8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 学校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可到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徐州开放大学报名邮箱提交陈述申辩。

2.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未按时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9日9:00起登录本人报名邮箱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徐州开放大学联系。联系电话:0516-8582027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其中家政管理专业教师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学校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5年7月9日9:00-12:00登录报名邮箱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徐州开放大学组织实施。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应教学理论知识,总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合格线。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复习班。

2. 笔试时间:2025年7月12日9:00—11:30

3.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 笔试成绩在徐州开放大学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学校负责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学校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在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人员需要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仅作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徐州开放大学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徐州开放大学陈述申辩。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执教能力与水平、专业知识与技能,形式主要为试讲、答辩或实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提前在徐州开放大学网站公布。试讲、答辩、实操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2501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和实操,2502-2506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答辩或实操成绩×30%。

五、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徐州开放大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按答辩或实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答辩或实操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考察体检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学校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徐州开放大学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学校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后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徐州开放大学招聘政策咨询:0516-85820273

九、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开放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516-83107336

十、招聘工作举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6-83732198,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附件:

1.徐州开放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徐州开放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徐州开放大学

2025年6月25日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5年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在编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表

滑动下方查看详情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https://www.xzjsxy.com/)发布。招聘岗位详见《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5年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应聘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25日至2007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关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关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 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②《岗位表》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8.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2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1. 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为: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25-83236083。

①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6:00。

②资格初审:2025年6月25日9:00—7月1日12:00。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③陈述和申辩:2025年6月25日—7月1日期间9:00—16:00。

④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6月25日9:00—7月1日18:00。

⑤缴费确认:2025年6月25日9:00—7月2日12:00。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考生即可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此次专项招聘笔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2. 更改报名安排

网上缴费确认结束后,因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考生,于7月3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 报名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上传电子照片标准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字母为小写),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②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做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人力资源处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6-85968026。

③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我校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9日9:00起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取通用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考试方式。通用笔试和面试(试讲)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岗位代码为01—03岗位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岗位代码为04—09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

1. 通用笔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①通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总分为100分。

②通用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12日,考试考点设在南京。

③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参加通用笔试。

④通用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

通用笔试阅卷结束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合格分数线。考生届时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2. 资格复审

岗位代码为01—03岗位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岗位代码为04—09岗位依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1:3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含末位同分者)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试讲)。

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所在党组织开具。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终止或取消面试(试讲)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其他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我校人力资源处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6-85968026。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复审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04—09岗位从该岗位通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我校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面试(试讲)

①面试(试讲)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课堂组织等方面能力。

②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按照要求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考点集合参加面试(试讲)。

③参加面试(试讲)人员名单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01—03岗考生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

04—09岗考生总成绩=通用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70%。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末尾小数四舍五入。考试结束后,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01—03岗成绩并列的,按面试(试讲)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面试(试讲)成绩仍并列的,采用加试确定排序。04—09岗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笔试成绩仍并列的,采用加试确定排序(下同)。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我校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按我校制定的考察方案进行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因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则在该岗位笔试、面试(试讲)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考核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应聘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

②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5968026

九、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516-85968036。

十、招聘工作举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监督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附件:

1.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5年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

2.中共党员证明参考模板

3.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2025年6月20日

徐州广电编辑 | 李彦凝

一审 | 姚亮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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