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中诚信国际公布评级报告,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体等级获“AA+”评级。

中诚信国际认为长兴县的经济财政实力持续增长,潜在的支持能力很强,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城投”或“公司”)系长兴县主要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在推进长兴县城市基础建设和国有资本运营中发挥重要作用,对长兴县政府的重要性高,与长兴县政府维持高度的紧密关系。公司业务经营具有较强的专营优势,但需关注公司债务规模较大且增速较快,存在短期偿债压力、资产流动性较弱、对外担保规模较大以及部分子公司划出等对其经营和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资料显示,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29日,原名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由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原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投资设立,初始注册资本为5.00亿元,后经多次股东变更及增资,截至2022年末,长兴县财政局下属长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长兴县国资办”)、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金控”)和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财开”),分别持股69.5652%、26.087%和4.3478%,长兴县财政局(长兴县国资办)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24年6月19日,公司发布《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以下简称“股东变更公告”),称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同意对浙江长兴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划转的批复》(长国资办【2024】6号),长兴县国资办将其持有的公司69.5652%股权无偿划转至浙江长兴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长兴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国控”)。本次股权划转后,公司股东变为长兴国控、长兴金控和浙江财开,持股比例分别为69.5652%、26.087%和4.3478%。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为长兴国控,实际控制人仍为长兴县财政局(长兴县国资办)。

中诚信国际认为,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用水平在未来12~18个月内将保持稳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债券君